星网锐捷:独立董事意见2017-12-09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
真审查相关资料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转让控股子
公司福建四创软件有限公司 22%的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公司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对交易
标的进行了审计和评估,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标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
标的资产评估值为作价依据,定价公允、合理。公司通过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
公司整合资源,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
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
议案时,关联董事黄旭晖回避表决,也未委托其他董事参与表决,该项议案由其
他 10 名非关联董事审议并全票表决通过,其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控股子公司福建四创软件有限公司 22%
的股权转让给关联方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为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三十四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意
见之签署页,无正文)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建章(签字):
陈 壮(签字):
叶东毅(签字):
沈任波(签字):
2017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