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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网锐捷:独立董事意见2021-01-14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的会议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经过讨论后,认真审议
了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
案》,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聘任苏其颖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会前认真审查苏其颖先生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并了解其相关情况,我们
认为:苏其颖先生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苏其颖先
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要求,其任
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副总经理的条件。
    苏其颖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讨论后提出,对苏其颖先生聘任的提名和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我
们同意聘任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
满时止。




    (以下无正文)




                                  -1-
(此页为《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的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无正文)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沈任波(签字):

                                  叶东毅(签字):

                                  徐   军(签字):

                                  童建炫(签字):




                                                      2021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