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网锐捷:独立董事意见2023-01-18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星网锐
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的
会议资料, 就公司董事会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宜,本着独立立
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李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次通过了解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职称、工作经历、社会兼职等情况
后,未发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
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发现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我们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本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
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任的工作,有利于公司发展。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我们对公司董事会提名的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人选表示同意,并
同意将上述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以下无正文)
(此页为《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的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无正文)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童建炫(签字):
保红珊(签字):
郑相涵(签字):
2023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