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网锐捷: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相涵)2023-03-31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郑相涵)
作为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2年本人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
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本人能够勤勉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
利, 按时出席公司各次相关会议,对有关议案或议题发表独立意见, 切实履
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2022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是否连续两
本年召开董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独立董事姓名 次未亲自参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加会议
郑相涵 10 10 6 4 0 0 否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1
2022年度本人能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
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议案;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
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
关程序,合法有效。2022年度本人对以上应参与的董事会会议提交的各项议案
经过审议以后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一)2022年,本人就需要经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的决策事项,发
表意见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事项 意见类型
第六届董事会第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
2022 年 1 月 19 日 同意
四次会议 关联交易的事项
对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事项、关于公司 2022 年向银行
第六届董事会第 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事
2022 年 3 月 23 日 同意
五次会议 项、对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的事项
(二)2022年度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相关事项进行认真了
解和核查后,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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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会议届次 事项 意见类型
第六届董事会第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
2022 年 1 月 19 日 同意
四次会议 关联交易的事项
对公司 2021 年度的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对 2021 年度
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
产品、对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
第六届董事会第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2022 年 3 月 23 日 同意
五次会议 司 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对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关于公司 2022 年向银行申请授
信额度暨关联交易、对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
业务、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对 2022 年度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事项。
关于控股子公司锐捷网络股份
第六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3 月 31 日 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全 同意
六次会议
资子公司事项。
第六届董事会第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
2022 年 7 月 25 日 同意
九次会议 调整的事项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第六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8 月 24 日 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同意
十次会议
况的事项。
第六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9 月 5 日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事项 同意
十一次会议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第六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12 月 2 日 要、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 同意
十三次会议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事项。
上述发表的独立意见均已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在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年度,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履
行职责。2022年1月1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2022年3月23日召
开会议,审议通过《2021战略执行情况及2022战略执行计划》;2022年3月31日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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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二)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年度,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本人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
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2022年3月23日召开会议,对2021年度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情况进行审议,认为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的决策程序符合规定、确定依据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2021年年度报告中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披露
内容与实际情况一致;2022年12月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在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年度,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履
行职责。2022年9月5日召开会议,对提交公司第六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审议的拟
任高管人员的个人简历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同意聘任张翔为公司副总经理。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生产、研发等部门进行多次走访和检查,通过现场
查阅财务及内审部门工作资料并与公司高管座谈交流,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平
时通过电话及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内审部门等有关人员
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运行等情况,并关注传媒、网络
等关于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作动
态。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2022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
审议的各个议案,在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的基础上,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二)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
和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保护公众股股东的利
益。
(三)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
股股东的利益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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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参加培训和学习的情况
2022年,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以适应形势需要。积极
参与公司组织的董事、监事及高管的培训,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
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不断加强对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
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七、其他事项
作为独立董事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八、联系方式
姓名:郑相涵
电子邮箱:29424176@qq.com
以上是本人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3年度,本人将继续保持
独立客观立场,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度,希望公司业务能更上一个新台阶,同时,本人衷心感谢公司及
相关人员在2022年度工作中给予的支持和配合!
独立董事:郑相涵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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