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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网锐捷: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3-31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 2023-30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
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
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
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有影响的主要内
容如下:
     (一)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
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
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
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
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
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
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
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
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
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
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此项会计处理的新旧衔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
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
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
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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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
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企业进行上述调整的,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
露相关情况。
    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
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因适
用本解释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的累积影响数,公司将根据上述衔接规定调整财
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并在财务报表
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三、董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监管
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
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
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监管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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