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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省广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30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

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有助于公司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使用,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况。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




                            独立董事:黄昇民   谢石松   万良勇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