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广集团: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2019-10-30
证券代码:002400 证券简称:省广集团 公告编号:2019-052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针对公司原子公司上海雅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雅润”)资
产减值所涉及的需补偿承诺方祝卫东进行股份补偿事项,公司已于 2018 年 3 月
12 日委托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采取司法途径来维护公司在资产减值补偿事宜中
的相关合法权益。2018 年 10 月 23 日,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
具的(2018)粤 01 民初 1158 号受理案件通知及开庭传票,该案已于 2019 年 4
月 9 日在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开庭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该案于 2019 年
9 月 12 日在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二次开庭审理。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本案出具的《民事判决书》,
判决结果如下:
1、被告祝卫东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东省广告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补偿 294,761,600 元;
2、被告祝卫东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东省广告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 60,000 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 1,515,908 元,由被告祝卫东负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诉讼案件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诉
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进展情况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判决尚未生效,目前尚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
司将积极跟进该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粤 01 民初 1158 号受理案件
通知
2、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开庭传票
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