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维图新: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19-04-09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19-019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
到副董事长孙玉国先生,董事、总经理程鹏先生,监事会主席徐晋晖
先生,副总经理毕垒先生,副总经理戴东海先生,副总经理景慕寒先
生,副总经理金水祥先生,副总经理梁永杰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孟庆昕女士,副总经理宋铁辉先生,财务总监姜晓明先生出具的
《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最新减持规定,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拟减持股份的董监高人员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 占公司总股本 其中:无限售流
公司任职情况 持股总数(股)
称 比例 通股(股)
孙玉国 副董事长 17,668,323 1.35% 4,417,081
程 鹏 董事、总经理 5,218,365 0.40% 1,304,591
徐晋晖 监事会主席 531,876 0.04% 132,969
毕 垒 副总经理 785,950 0.06% 196,488
戴东海 副总经理 770,000 0.06% 67,500
景慕寒 副总经理 770,000 0.06% 192,500
金水祥 副总经理 1,300,838 0.10% 200,210
梁永杰 副总经理 575,600 0.04% 75,600
副总经理、董事
孟庆昕 555,000 0.04% 55,000
会秘书
宋铁辉 副总经理 740,000 0.06% 185,000
姜晓明 财务总监 415,000 0.03% 41,250
二、 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3、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4、减持股份来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 拟减持方 拟减持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
减持股份来源
称 式 (股) 例
首次公开发行
孙玉国 集中竞价 3,800,000 0.29%
前已发行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
前已发行股份、
程 鹏 集中竞价 1,000,000 0.08%
股权激励计划
授予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
徐晋晖 集中竞价 132,969 0.01%
前已发行股份
股权激励计划
毕 垒 集中竞价 190,000 0.01%
授予股份
股权激励计划
戴东海 集中竞价 192,500 0.01%
授予股份
股权激励计划
景慕寒 集中竞价 192,500 0.01%
授予股份
股权激励计划
金水祥 集中竞价 300,000 0.02%
授予股份
股权激励计划
梁永杰 集中竞价 143,900 0.01%
授予股份
股权激励计划
孟庆昕 集中竞价 138,000 0.01%
授予股份
股权激励计划
宋铁辉 集中竞价 185,000 0.01%
授予股份
股权激励计划
姜晓明 集中竞价 103,750 0.01%
授予股份
备注:公司拟于今年 7 月实施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第一期解锁,上述董监高人员作为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
其减持股份数量根据第一期解锁后可减持数量计算。
三、 股份限售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作为公司董监高人员,孙玉国先生、程鹏先生、徐晋晖先生、金
水祥先生承诺:本人自四维图新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不委托他人管理四维图新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人持有四维图新之股票,
也不由四维图新回购该部分股票。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四维图
新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的 6 个月内,不转让
所持有的四维图新股份。
作为公司董监高人员,毕垒先生、戴东海先生、景慕寒先生、梁
永杰先生、孟庆昕女士、宋铁辉先生、姜晓明先生承诺:本人在任职
期间每年转让的四维图新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 25%,离职
后的 6 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四维图新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玉国先生、程鹏先生、徐晋晖先生、毕垒
先生、戴东海先生、景慕寒先生、金水祥先生、梁永杰先生、孟庆昕
女士、宋铁辉先生、姜晓明先生严格履行了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
述承诺的情形。
四、 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董监高人员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
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
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
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
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 备查文件
孙玉国先生、程鹏先生、徐晋晖先生、毕垒先生、戴东海先生、
景慕寒先生、金水祥先生、梁永杰先生、孟庆昕女士、宋铁辉先生、
姜晓明先生先生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