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维图新: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16
四维图新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北
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四维图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会议材料,经审慎分析,本着认真、
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外部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资格,在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
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体现了
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的职业素养,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
务。鉴于此,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19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其内容和金额是
公司2019年度生产经营所必要的,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
四维图新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的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
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四维图
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四维图新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 想 任光明
吴艾今
二○一九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