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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齐翔腾达: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5-04-23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15-045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 年 04 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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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车成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刘玉欣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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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909,801,710.69           1,097,722,786.61                     -17.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3,384,626.12             77,522,540.41                      -18.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56,906,134.56             70,419,180.31                      -19.19%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42,060,029.89           -168,966,346.88                      184.0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0.14                     -21.4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                       0.14                     -28.5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1%                     2.38%                       -0.67%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6,624,493,757.08           6,540,793,185.29                       1.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731,704,603.59           3,668,271,623.17                       1.73%

注:1、在报告期内公司因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拆股而增加或因并股而减少公司总股本,但不影响股东权益金
额的,应当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按最新股本调整并列报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2、如果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公司股本因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原因发生变化且不影响股东权益金额的,
应当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按最新股本调整并列报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3、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应当同时列示追溯调整或重述前后的数据。
4、对非经常性损益、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确定和计算,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应当遵照执行。
5、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公司应当以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填列或计算以上数据和指标。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股)                                                                     564,341,56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6,157,216.00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659,634.7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04,904.0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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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所得税影响额                                                                                           1,143,263.22

合计                                                                                                       6,478,491.56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4,380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63.68% 357,048,385

车成聚                         境内自然人             2.86%     16,037,600         12,028,200

鑫方家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04%     11,447,569

淄博九圣化工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62%      9,056,664

淄博安邦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9%      8,352,456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宝晟好
                               境内非国有法人         0.95%      5,313,600
雨 1 号集合资金信托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         国有法人               0.89%      5,000,095

魏杰                           境内自然人             0.44%      2,484,200

张浩                           境内自然人             0.39%      2,158,778

安印强                         境内自然人             0.18%      1,003,38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357,048,385 人民币普通股      357,048,385

鑫方家投资有限公司                                                            11,447,569 人民币普通股         11,447,569

淄博九圣化工有限公司                                                           9,056,664 人民币普通股          9,056,664

淄博安邦投资有限公司                                                           8,352,456 人民币普通股          8,352,456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宝晟好雨 1 号集                                          5,313,600 人民币普通股          5,313,60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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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金信托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                                                   5,000,095 人民币普通股      5,000,095

车成聚                                                                   4,009,400 人民币普通股      4,009,400

魏杰                                                                     2,484,200 人民币普通股      2,484,200

张浩                                                                     2,158,778 人民币普通股      2,158,778

安印强                                                                   1,003,380 人民币普通股      1,003,380

                                       截止报告期末,车成聚先生直接持有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39.58%的
                                       股份,并直接持有本公司 2.86%的股份,车成聚先生与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以外,未知其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
                                       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上述前十名股东中,张浩通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
                                       户持有公司 2,158,778 股,安印强通过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
东情况说明(如有)
                                       证券账户持有公司 1,000,18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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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2,060,029.89元,同比增长184.08%,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尚
未发行,公司使用销售货物收到的票据支付“45万吨低碳烷烃脱氢制烯烃及综合利用”项目前期工程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4月13日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收购
山东齐鲁科力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股东持有的99%股权。其中,本公司将以现金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49.49%,
以发行股份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50.51%。同时,为支付现金对价,本公司拟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京都中新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京都中新评报字(2015)第0012号),齐鲁科力100%的股权截至2014年
12月31日的评估值为88,552.44万元,交易双方据此协商确定齐鲁科力99%的股权交易价格为87,615万元。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向其他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全部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
对价。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21,9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交易总金额=本次交易金额+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募
集配套资金中用于支付现金对价部分)的25%。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
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目前,本次交易的相关材料已报送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尚需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5 年 03 月 25 日            http://www.cninfo.com.cn/




                                                                                                           6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本人/本公司目前乃至将来不从事、亦促使本公司控制、与他人共同控制、具有重                                   截止报告期末,
                     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
                                          大影响的企业不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发行人及/或发行人的子公司、分公司、合营 2010 年 05 月 04 日 长期有效     承诺人严格履行
                     团有限公司、车成聚
                                          或联营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承诺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以任何理
                                          由违规占用齐翔腾达资金,也不会要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借款
                                          或其他债务提供担保。本股东将按《公司章程》规定,在审议涉及要求公司为本股
                                          东及本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任何董事会、股东会上回避表决;在审议涉                                  截止报告期末,
                     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及本股东及本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个人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任何董事会、股东会 2010 年 05 月 04 日 长期有效     承诺人严格履行
                     团有限公司
资时所作承诺                              上投反对票,依法维护公司利益。今后控股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                                  承诺内容。
                                          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维护公司的独立性,决不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
                                          本承诺具有法律效力,如有违反,控股股东除依法承担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外,还
                                          将按照违规占用资金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五倍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
                                                                                                                                                    截止报告期末,
                                          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
                     车成聚                                                                                          2010 年 05 月 04 日 长期有效   承诺人严格履行
                                          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
                                                                                                                                                    承诺内容。
                                          股份。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7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四、对 2015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30.00%     至                         0.00%
动幅度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12,471.7    至                      17,816.71
动区间(万元)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816.71
(万元)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受国际原油价格波动,主要产品价格同比去年下降。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23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