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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齐翔腾达:对外投资的公告2018-09-27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18-071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对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障碍,公司将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
    组。
    2、本次对外投资金额低于公司净资产的 8%,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无需提
    交董事会审议。
    3、本次增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收购
菏泽华立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菏泽华立)51%-100%股权。该事项构成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齐翔
腾达,证券代码:002408)已于 2018 年 6 月 19 日(星期二)上午开市起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积极推进与菏泽华立的重组方案磋商和尽职调查,为了锁定
交易机会及深化战略合作,从而加快收购进度,保证项目尽快实施,齐翔腾达与
菏泽华立于 2018 年 9 月 25 日在淄博签订了《增资协议》。根据该协议,公司以
货币方式向菏泽华立增资 3 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菏泽华立的
16.6667%股权。
   (二)本次对外投资金额低于公司净资产的 8%,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无需提
交董事会审议。
   (三)本次增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菏泽华立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700595232467W
       法定代表人:陈新建
       注册资本:2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 年 5 月 7 日
       经营范围:甲基丙烯酸甲酯、甲基丙烯酸、a-甲基丙烯醛的生产和销售(有
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有机玻璃的生产、销售;货物仓储(危险化学品除外)。
       关联关系:菏泽华立与齐翔腾达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次增资前的股东及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             认缴金额(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1      陈新建                             103,730,769               51.8654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富甲投资管理
   2                                          36,000,000                   18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鲁菏股权投资
   3                                          52,369,231               26.1846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鲁陶投资管理
   4                                           7,900,000                  3.95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20,000,000                  100

       三、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与菏泽华立及菏泽华立原股东签署的《增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齐翔腾达
    乙方:菏泽华立
    丙方:一、陈新建;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富甲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三、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鲁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四、宁波梅山
保税港区鲁陶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2018 年 9 月 25 日
    投资金额:3 亿元
    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一)定价依据、交易方案以及缴款安排
       依照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各方确认菏泽华立
的股东全部权益作价 15 亿元。甲方以货币出资方式,向菏泽华立增资 3 亿元,
其中 4,0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金。
       各方应保证在增资协议签署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内部审议工作,增资协
议自各方完成内部审议工作后生效。在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甲方
应向菏泽华立指定账户分次支付全部增资款项;在甲方支付全部增资款项后五个
工作日内,菏泽华立及乙方应办理完毕本次增资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增资完成后,菏泽华立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元)     持股比例(%)
   1       陈新建                                    103,730,769         43.2211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富甲投资管理合伙企
   2                                                  36,000,000         15.0000
           业(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鲁菏股权投资合伙企
   3                                                  52,369,231         21.8205
           业(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鲁陶投资管理合伙企
   4                                                   7,900,000          3.2917
           业(有限合伙)
   5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00         16.6667
                      合计                           240,000,000            100

       (二)过渡期安排
       过渡期间,菏泽华立因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收益由本次增资完成后菏泽华立的
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因菏泽华立生产经营所产生的亏损将由菏泽华立原股东
(丙方)承担补偿义务。
       (三)本次增资完成后菏泽华立的运营
       丙方一、三、四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菏泽华立现有管理层及核心技术
人员在 2023 年前均不得从菏泽华立离职。

       四、增资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增资方式认购菏泽华立 16.6667%股权,有利于加快推进收购进度,
保证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尽快实施,是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需要。本次增资完成后,
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以发行股份收购菏泽华立的股权达到公司持有菏泽华立股
权 51%—100%的事宜。本次增资能够让公司尽快取得菏泽华立的技术支持,有
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产业布局,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符
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