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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齐翔腾达:公司章程修订案2019-03-26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改,具体如下:

条款                   原规定                                   修订后规定


第七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公

                                                  司建立党的组织,设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

                                                  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

                                                  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

                                                  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党组

                                                  织在公司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

                                                  公司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


           公司的经营宗旨:自主经营、规范管理,       公司的经营宗旨:贯彻落实创新、协调、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各项业务,不断     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自主经营、

       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为     规范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各项


第十   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股东权益和公     业务,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


二条   司价值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竞争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广大客户提

                                                  供优质服务,保障股东的合法权利并确保其

                                                  得到公平对待,尊重利益相关者的基本权

                                                  益,切实提升企业整体价值。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

       式之一进行:                                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十四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二)要约方式;

 条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

                                                   进行。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总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总

       部会议室或董事会指定的其他地点。            部会议室或董事会指定的其他地点。股东大

                                                   会通知后,需变更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的,至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

                                                   少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两个工作日公告并
第四   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

                                                   说明变更原因。
十四   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

 条    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

                                                   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

                                                   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

                                                   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 3 年。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


第九   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      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


十六   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      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
       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     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

       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     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

       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

       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     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     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

       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董事会可以设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但         董事会可以设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但

       最多一名。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     最多一名。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

       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     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

       民主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董事会。           民主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董事会。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

       告工作;                                   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第一

百零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七条                                              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亏损方案;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

的方案;
                                           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的方案;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

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

                                                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根据需要设立审计专门委

                                                员会。审计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

                                                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

                                                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审计

                                                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

                                                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

       会会议;                                 会会议;

第一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百一
           (三)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三)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十二

 条        (四)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长有权决定投资金额低于公司最近       董事长有权决定投资金额低于公司最

       一次经审计净资产值 10%以下的对外投资     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值 10%以下的投资(包

       (包含,但不仅限于财务资助、对子公司投   含,但不仅限于财务资助、对子公司投资、
资、对外借款、除风险投资外的对外股权和     除风险投资外的对外股权和项目投资等);

项目投资等);有权决定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   有权决定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

次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下的资产处置事项。     资产 10%以下的融资事项(包含,但不仅限

超出该权限的资产处置事项按照本章程的审     于借款、贷款等)。有权决定公司与关联自

批范围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董事长     然人发生的单笔关联交易金额或者同类关

有权决定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     联交易的连续十二个月累计交易金额在 30

产值 10%以下的资产抵押、质押,超过该比     万元(不含)以下的关联交易;有权决定公

例的资产抵押、质押,应按照本章程的审批     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单笔关联交易金额或

范围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者同类关联交易的连续十二个月累计交易

                                           金额在 300 万元(不含)以下及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不含)

                                           以下的关联交易;超出该权限的投资或融资

                                           事项按照本章程的审批范围提交董事会或

                                           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

       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    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

       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    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

第一
       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    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

百二
       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    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

十一
       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    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独立董事不得委托

 条
       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    非独立董事代为投票。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

       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

                                                 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一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

百二   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    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

十六   的高级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

 条


第一       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在章程中应当规定        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

百三   副总经理的任免程序、副总经理与总经理的    解聘;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十二   关系,并可以规定副总经理的职权。

 条


第一       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       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


百三   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    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


十三   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投资


 条                                              者关系工作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作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为履行职责有权参加相关会议,查阅有

                             关文件,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等情况。董

                             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支持董事会

                             秘书的工作。任何机构及个人不得干预董事

                             会秘书的正常履职行为。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