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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齐翔腾达:关于2018年利润分派预案的公告2019-03-26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19-015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利润分派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 年财务概况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7 年度财务信息进行了审计,
并出具了中喜审字【2019】第 0454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8 年度,
公 司 实 现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净 利 润 842,910,151.85 元 ,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69,012,640.00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348,392,901.15 元,减报告期内支付
2017 年度股东的分红 213,025,110.36 元,减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0 元,截止 2018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909,265,302.64 元。
     二、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公司以符合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利润分配原则为前提,在保证
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提出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8 年度利润分派股权登记日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现金 0.9 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回购的股份不享有
本次利润分派权。
     三、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18-2020)》的相关规定。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本分配预案的制定兼顾公司日常经营和长远战略规划。同时,充分考虑了
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
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仍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