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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齐翔腾达:关于将部分资产转让给子公司的公告2020-11-28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0-110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部分资产转让给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及资
产整合需要,拟将部分资产转让给子公司山东齐鲁科力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齐鲁科力”)及其全资子公司淄博市翔力致高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翔力致高”)。本次转让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建筑物、
构筑物和机器设备等,评估价值合计 4,859.25 万元。齐鲁科力和翔力致高受让
该部分资产后,将与其现有生产装置形成资源整合,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
本,提高管理效率。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临时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公司
董事长负责组织本次转让的相关事宜。
    本次交易是公司与子公司及其孙公司之间的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金额在
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转让双方的基本情况
    1、转让方: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车成聚
    注册资本:177,520.93 万元
    住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杨坡路 206 号

    经营范围:甲基叔丁基醚、2-丁醇、2-丁酮、异丁烯、甲醇、2-甲基-2-丙
醇、液化石油气、氢、醚后碳四(含丁烷≥60%,丁烯≥37%)、丁烯、丁烷、混
合丁烷、1,3-丁二烯[稳定的]、盐酸、回收碳四(含碳四≥95%,碳五及以上≤3%)、
液化回收碳四燃料气(含碳四≥95%,碳五及以上≤4%)、回收重组分(含碳五,
碳六)、松香重组分(含松香油)、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氧[压缩的或液化的]、
异辛烷、马来酸酐、丙烯生产、销售;重质物、三(壬基代苯基)亚磷酸酯、苯
乙烯化苯酚、二腈二胺甲醛缩合物、歧化松香、歧化松香酸钾皂、复合防老剂
(p-36)、二甲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SDD-05)、聚环氧氯丙烷二甲胺(PED-50)、
羧基丁苯胶乳、丁苯胶乳、地毯胶乳、合成橡胶、丁腈胶乳、羧基丁腈胶乳生产、
销售;收集、贮存、利用 HW11、HW13(精(蒸)馏残渣、有机树脂类废物),
销售脂肪酸钠皂、包装物、回收渣油;劳动服务;货物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
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要取得许可经营后经
营);外供新鲜水(工业用)、蒸汽、工业风(仪表风、杂风)、工业污水处理;
代收电费;购销钢材、建材、机电设备及配件、办公用品、劳保护品销售,机电
仪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已审计)
  总资产                             1,413,081.71
  净资产                             756,036.46
  营业收入                           3,005,769.29
  净利润                             62,049.53

    2、受让方 1:山东齐鲁科力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淑军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住所:淄博市高新区民营园花山西路 200 号
    经营范围:工业催化剂,石油加工助剂、试剂、化工产品(以上范围不含危
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非标设备(压力容器除外)的研制、生产、销售及技
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电子产品、聚乙烯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泵、
阀门加工(不含冶炼)、销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齐鲁科力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已审计)
  总资产                                   48,500.03
  净资产                                   43,499.62
  营业收入                                 32,744.82
  净利润                                   6576.49

    3、受让方 2:淄博市翔力致高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文兆安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住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金山镇原冯家村西北侧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业催化剂、石油加工助剂、化学试剂、
化工产品(以上四项不含危险、监控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技
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工业催化剂复活(不含危险、监控及易制毒化学
品);货物进出口。(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翔力致高为齐鲁科力全资子公司,尚未开展生产经营业务,暂无相关财务数
据。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和机器设
备。标的资产权属清晰,目前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权属重大
争议、诉讼或仲裁、查封、冻结等情形。
    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2020
年 11 月 18 日出具的《淄 博 齐 翔 腾 达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拟 转 让 部 分 固 定
资 产 评 估 项 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中水致远评报字[2020]第 060053 号)、《淄
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部分无形资产评估项目资产
评 估 报 告 》(中水致远评报字[2020]第 060075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0 月 31 日,拟进行转让的资产账面原值合计 5806.09 万元,账面净值合计
4,612.05 万元,评估价值合计 4,859.25 万元,评估增值 247.2 万元,评估增值
率 5.36%。
       四、资产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土地转让协议
    转让方: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山东齐鲁科力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1、转让标的:甲方同意将位于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金山镇冯旺路北、冯官
路以东,金山镇冯家村、业旺西村的宗地面积为 61959.19 平方米的土地转让给
乙方。
    2、交割日为:2020 年 12 月 30 日(以标的资产实际变更登记完成之日为准)。
甲方应当在交割日办理完毕标的资产的相关交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
的变更登记手续、移交手续等,乙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3、定价依据和成交总额: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
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0】第 060075 号)的评估结果,以 25,949,800.00
元人民币(大写:贰仟伍佰玖拾肆万玖仟捌佰元整)作为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格;
乙方应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前向甲方全额支付。
    4、协议生效条件: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双方公章并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即生效。
    (二)固定资产转让协议
    转让方: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淄博市翔力致高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1、转让标的:甲方同意将位于山东省淄博市的催化剂制备评价装置等资产
转让给乙方。
    2、交割日为:2020 年 12 月 10 日。甲方应当在交割日办理完毕标的资产的
相关交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移交手续等,乙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3、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0]第 060053 号)的评估结
果,以 22,642,720.00 元人民币(大写:贰仟贰佰陆拾肆万贰仟柒佰贰拾元整)
作为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格;乙方应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前向甲方全额支付。
    4、协议生效条件: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双方公章并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即生效。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让的目的是为了实现资产整合,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
管理效率,从而提高企业的整体抗风险能力与核心竞争力。公司不存在从该项交
易中获得损益的情形,齐鲁科力和翔力致高的财务报表已按持股比例纳入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内,本次转让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拟进行资产转让事项所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资产
转让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优化公司资
产结构,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我们同意本次资产转让事项。
    七、备查文件
    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临时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临时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独立董事
意见。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