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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齐翔腾达: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0-12-3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 齐翔腾达
保荐代表人姓名:晏学飞                    联系电话:020-38837985
保荐代表人姓名:申晓毅                    联系电话:020-85200557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申晓毅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0 年 9 月至 2020 年 12 月
现场检查时间: 2020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6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对上市公司管理层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查阅公司三会资料;查
阅公司章程、公司各项治理制度等。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是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是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是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是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是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不适用
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不适用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是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是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访谈上市公司相关人员;查看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内部审计
报告等相关文件;查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文件;查阅公司制定的各
项内控制度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是
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不适用
部审计部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是
                                      1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是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是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    是
题等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是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是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是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
                                                      是
部控制评价报告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
                                                      是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对董事会秘书进行访谈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查阅
公司三会资料并与已披露公告内容进行核对。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是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是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是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是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是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是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对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进行访谈了解公司相关制度的建立
及执行情况;查阅公司相关制度;查阅公司定期报告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是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是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是
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是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是
                                     2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不适用
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不适用
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不适用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查阅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资
料,核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是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是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       是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是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
                                                     是
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
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是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是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对上市公司管理层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了
解业绩波动情况;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等。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是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是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是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取得公司出具的
情况说明等。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对上市公司管理层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查阅公司公开信息披露
文件;查阅公司分红方案等。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是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不适用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是
                                     3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
                                                     是
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是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
                                                              不适用
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被第三方占用的情形,但存在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情形,已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发行人需要进行整改的问题。




                                  4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定期现场检查报告》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晏学飞




                                                年    月        日
                      申晓毅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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