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1-046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9:15至2021年5月20日15:00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20日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 13:00—15:00。 3、会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杨坡路 206 号 18 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车成聚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3 人,代表股份 1,023,423,006 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 52.162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9 人,代表股份 998,848,92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0.9103%;通过网络有效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 表股份 24,574,08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2525%。 公司董事车成聚先生、祝振茂先生、刘海波先生,监事赵实柱先生出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尹伟令先生、黄磊女士、李勇先生、张军先生及聘请的律师列 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 1,023,167,2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0%; 反对 73,7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2%; 弃权 182,0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4,358,5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609%; 反对 73,7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95%; 弃权 182,0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396%。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 1,023,167,2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0%; 反对 73,7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2%; 弃权 182,0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4,358,5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609%; 反对 73,7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95%; 弃权 182,0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396%。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 同意 1,023,167,2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0%; 反对 73,7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2%; 弃权 182,0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4,358,5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609%; 反对 73,7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95%; 弃权 182,0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396%。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 1,023,168,4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1%; 反对 7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1%; 弃权 182,0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4,359,7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658%; 反对 7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45%; 弃权 182,0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396%。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023,327,0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6%; 反对 95,7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4%; 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4,518,3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103%; 反对 95,7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89%; 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 表决结果: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现金 2.86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775,209,253 股减去公司回购股份 26,974,600 股,剩余 1,748,234,653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499,995,110.76 元 (含税)。实施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的,公司以分配总额不变为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020,703,8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43%; 反对 2,537,1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79%; 弃权 182,0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1,895,1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9529%; 反对 2,537,1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3074%; 弃权 182,0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396%。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同意继续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本公司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000,358,9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464%; 反对 22,993,8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468%; 弃权 7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5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980%; 反对 22,993,8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4168%; 弃权 7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52%。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同意上述公司对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023,279,0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9%; 反对 73,7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2%; 弃权 7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4,470,3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153%; 反对 73,7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95%; 弃权 7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52%。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相关章节的修订。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023,145,2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9%; 反对 73,7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2%; 弃权 204,0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4,336,5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715%; 反对 73,7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95%; 弃权 204,0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290%。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023,246,6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8%; 反对 95,7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4%; 弃权 80,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4,437,9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837%; 反对 95,7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89%; 弃权 8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75%。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023,349,0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8%; 反对 73,7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2%; 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4,540,3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97%; 反对 73,7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95%; 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四、法律意见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杨文杰和高秉政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龙岗)律师务所对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