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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齐翔腾达: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08-3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淄博齐翔
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翔腾达”、“公司”)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就
齐翔腾达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42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 2,99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2,990,000,000.00 元。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总额为 2,99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
净额为 2,966,543,311.66 元。募集资金情况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了中喜验字(2020)第 00096 号《验资报告》。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
用于投资建设“70 万吨/年丙烷脱氢制丙烯(PDH)项目”。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向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70 万吨丙烷脱氢制丙烯(PDH)项目              346,000.23           299,000.00

                合计                          346,000.23           299,00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56,614.98 万元,
募集资金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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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2,966,543,311.66

减: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1,323,626,999.47

    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785,147,398.59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000.00

减:现金管理支出                                          300,000,000.00

加:现金管理收益                                           19,429,290.79

加:募集资金利息净额(扣除手续费后)                        3,804,150.44

剩余募集资金金额                                          566,149,753.42

    (二)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逐步投入
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部分闲置
的情况。
    (三)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额度不超过21亿元。在21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
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投资的品种为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
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收益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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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理财规划。公司确定被委托方与本公司不存在
关联关系,上述投资产品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相
关章节规定的风险投资产品,且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
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理财产品。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严格遵守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购买额度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2亿元额度
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的非关联方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
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由公司财务总监负
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五)信息披露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信息,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将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保本型
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
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处设专人跟进现金管理情况,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
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为现金管理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管理业务进行事前
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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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
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全体独立董
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及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
构同意公司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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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申晓毅                 晏学飞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