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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齐翔腾达: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及会计证变更的公告2021-08-31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1-083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 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了
《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
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
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要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
赁准则。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印发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在租赁定义和识别、承租人会计处理等方面作了较大修改,出租
人会计处理基本延续现有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
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
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未来支付租赁款和市场化利率分别确认租赁负债项下
的租赁付款额、未确认融资费用。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
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
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
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影响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
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该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
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
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
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统一的相关会计政
策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统一的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和要求,对公
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该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统一的相关会计政
策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
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
变更。
    七、备查文件
    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