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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齐翔腾达:关于公司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21-11-24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1-108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 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接到公司财务总监黄磊女士和副总经理李勇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
           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黄磊女士和李勇先生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次增持股份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财务总监黄磊女士和副总经理李勇先生。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
           理判断,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
                  3、资金来源:个人自有资金。
                  4、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5、本次增持的具体情况:

                                                                            增持前               增持后
                                    增持数   增持均价    增持比例
姓名   增持方式      增持时间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量(股) (元/股)    (%)
                                                                    (股)       (%)     (股)      (%)

                   2021 年 11 月
黄磊   集中竞价                     32500     9.287      0.0011%       0             0%     32500     0.0011%
                      22 日

                   2021 年 11 月
李勇   集中竞价                     22300     9.419      0.0008%     1400       0.0000%     23700     0.0008%
                      23 日

                  6、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的 12 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7、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 6 个月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本公司股权分布
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黄磊女士和李勇先生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
短线交易等行为,在增持完成之日起 6 个月内不主动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
    4、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
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