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翔腾达: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2021-12-2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2021 年 12 月 27 日,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东齐鲁科力化
工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科力”)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光大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齐翔腾达持续督导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上述相关事项进行了尽职核查,
核查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齐鲁科力拟与交通银行临淄支行(以下简称“交行临淄支行”)
签署《流动贷款合同》,由交行临淄支行向齐鲁科力提供不超过 5,000 万元贷款
额度,用于齐鲁科力日常生产经营。为保证交行临淄支行在上述协议中权益的实
现,公司拟为齐鲁科力申请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签署与本次担保相关
文件。本次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43%,担保的有效期为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
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齐鲁科力化工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淄博市高新区民营园花山西路 200 号
注册资本(万元):16,000
经营范围:工业催化剂、石油加工助剂、化学试剂、化工产品(以上四项不
含危险、监控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
术咨询;工业催化剂复活(不含危险、监控及易制毒化学品);货物进出口。(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0 年度
资产总额 894,213,706.81
负债总额 270,428,715.83
净资产 623,784,990.98
营业收入 341,021,529.48
利润总额 85,872,792.58
净利润 73,667,196.45
被担保方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齐鲁科力 79.81%股权,为公司合并范围
内的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担保实际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与贷
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
文件为准。
四、反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中,控股子公司齐鲁科力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控股子公司的其
他股东虽未按照其享有的股东权益比例对齐鲁科力进行担保且未对公司进行反
担保,但考虑到:(1)本次担保事项与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
而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持股比例相对较低,且不直接参与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
营管理;(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具有控制权,其经营管理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
的范围之内;因此,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
的日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股东利益,且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是基于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的
需要,有助于解决控股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
利益。上述担保事项中,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
输送情况。公司董事会对被担保方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
资信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认为被担保方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和履约能力,不
存在违约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主要用于被担保方向有关商
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连带责任担保,资金用作满足日常经营的需要,担
保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一年。监事会将持续监督被担保方日常经营、资金
使用及履约能力等情况,对可能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予以制
止。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其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
要。被担保对象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
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对外担保的风险可
控,不存在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相违背的情况。同意该议案。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
其他对外担保。包含本次预计新增担保,上市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75,000 万元。包含本次预计新增担保,上市公司对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
48,90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18%。公司无逾期及涉诉的
对外担保。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
营及发展规划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内部审议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本次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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