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翔腾达: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担保事项的公告2022-01-14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2-002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 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担保事项概述
为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增加融资渠道,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齐翔华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翔华
利”)与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租赁”)签订《融
资租赁合同》,将齐翔华利部分生产设备作为租赁物向国药租赁申请开展融资租
赁(售后回租)业务,融资总额不超过 15,000 万元,租赁期间自国药租赁按照
《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向齐翔华利支付租赁物协议价款之日起 36 个月。根据
业务需求,公司与国药租赁签订《保证函》,为上述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齐翔华利与国药租赁均无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事项不构成
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
过 270,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各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
调配,担保有效期为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公司本
次为齐翔华利提供担保的金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
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修昌
注册资本:277,78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29541574W
成立日期:2015 年 2 月 6 日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
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国药租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国药租赁与公司、公司子公司及公司前十名
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
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公司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齐翔华利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700595232467W
成立日期:2012 年 5 月 7 日
法定代表人:吕国华
注册资本:24,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开发区海河路 333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
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
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齐翔华利最近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315,642,932.26
负债总额 599,948,249.49
净资产 715,694,682.77
营业收入 975,283,503.39
净利润 93,913,276.91
公司持有齐翔华利 51%股权,为齐翔华利的控股股东。齐翔华利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齐翔华利目前整体生产经营正常,业务发展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
备正常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其他股东不提供同比例担保,不设置
反担保。
四、签署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出租人: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人:齐翔华利新材料有限公司;
租赁物:MMA 生产装置的通用设备;
租赁物账面价值:152,987,085.01 元;
租赁物协议价款:150,000,000.00 元;
租金总额:163,542,920.00 元;
留购价款:300 元;
租赁期间:自国药租赁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向齐翔华利支付租赁物
协议价款之日起 36 个月。
(二)《保证函》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受益人: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齐翔华利新材料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自《保证函》签署之日至《融资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
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范围:被担保人依据《融资租赁合同》应向贵公司支付的全部租金、手
续费、留购价款、迟延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公司因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律师费、
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保全担保费、执行费及其它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
以及根据主合同规定因基准利率变化而必须增加的款项等所有费用。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
其他对外担保。包含本次新增担保,上市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75,000 万元。包含本次新增担保,上市公司对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 63,90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47%。公司无逾期及涉诉的对外担
保。
六、备查文件
1、齐翔华利与国药租赁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
2、公司与国药租赁签订的《保证函》。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