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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翔腾达: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9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监事:
    2021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责。监事会成员出席
或列席了报告期内的所有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管理独立性、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独立的监督,较好的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推进了
公司的规范化运作进程。
    现将 2021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度,监事会共召开了八次会议,会议审议议题如下:
    1、2021 年 1 月 12 日召开了第五届临时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关于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为公司银团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公司 2020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聘
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批准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1 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4、2021 年 7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2021 年 8 月 5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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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让土地及其地上附属建筑物/构筑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2021 年 8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1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关于执
行新租赁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7、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8、2021 年 12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监事会决议情况已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
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关联交易、担保等方面进
行全面监督,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依照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案事
项、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
程序合法,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在公司内部建立了完善的控制制度;
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管人员在执行公司职责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
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作了
认真细致的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季度财
务报告、半年度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
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1 年财务报告出具了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是客观的,财务报告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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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 年 11 月 9 日,公司在广州银行购买“红棉”理财产品,购买金额为 5
亿元,2021 年 4 月 27 日产品提前到期赎回,资金本息返回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购买理财产品期间,产品定期存单为广州朴臻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公司
未对该笔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实披露。公司应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使用合
法、合规性,严格按照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认为:
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实际
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况,没有损害股东
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
    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经核查,该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相关
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本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 2021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发生日常
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价格制订没有违反公
允、公正的原则,未发生重大或者异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
执行。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
运行情况。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
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
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定期报告披露期间,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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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前 10 日内以及其他重大事项披露期间等敏感期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
查,没有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况。
    (七)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0 年 11 月 9 日,公司以募集资金 5 亿元购买理财产品,实际系存入定期
存单,并以定期存单为广州朴臻实业有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提供了质押担
保。本次对外担保公司未披露。2021 年 4 月 27 日,上述资金解除了质押,连同
相关利息划回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担保终止。针对前述事项公司应进一步强化
规范运作意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
水平。
       三、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贯彻公司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赋予监事会的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维护股东和
公司的利益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工作。 2022 年监事会将做好以下工
作:
    1、围绕公司的经营、投资活动开展监督,促进公司内控制度的不断完善和
实施。监事会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各环节,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状况,积极预防
重大经营性风险,切实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同时针对公司投资活动开展监督。
    2、积极监督财务审计工作,保证公司财务数据的真实有效。监事会每季度
要对公司财务收支情况和经济效益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定期报告的准确性。
    3、监事会定期组织监事认真学习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熟悉财务、
审计等专业知识,提高监事会的工作能力和效率,继续维护好全体股东利益。
    4、定期召开会议,就相关事项进行讨论,并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临时会议。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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