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翔腾达: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2022-04-29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
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
了事前审核,我们认真审阅了该等事项的相关资料,并且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
有效沟通,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需要,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交易价格的确定综合考虑了
各种必要因素,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对该议案
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