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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齐翔腾达:关于不提前赎回齐翔转2的公告2022-08-13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2-086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 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齐翔转 2”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自 2022 年 7 月 25 日起至 2022 年 8 月 12 日收盘时,公司股票收盘价已
满足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
5.69 元/股的 130%(含 130%),即 7.397 元/股,已经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
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齐翔转 2”的提前赎回权
利,并决定自 2022 年 8 月 13 日起至 2023 年 2 月 12 日期间,在“齐翔转 2”触
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均不行使“齐翔转 2”的提前赎回权利。
    2、自 2023 年 2 月 13 日起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齐翔转 2”再次触发
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齐翔转 2”的提
前赎回权利,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齐翔转 2”的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42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开发行了 2,99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299,000 万元,期限 6 年。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835 号”文同意,公司 299,000
万元可转债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齐翔转 2”,
债券代码“128128”。
    (二)可转债转股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齐翔
转 2”自 2021 年 2 月 26 日起开始转股,转股期为 2021 年 2 月 26 日至 2026 年 8
月 19 日。“齐翔转 2”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8.22 元/股。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实施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相关规定,
“齐翔转 2”的转股价格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起由 8.22 元/股调整为 7.97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齐翔转 2”
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实施了 2021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根
据相关规定,“齐翔转 2”的转股价格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起由 7.97 元/股调整
为 5.69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
整“齐翔转 2”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
    二、“齐翔转 2”触发提前赎回条件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
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
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
    自 2022 年 7 月 25 日起至 2022 年 8 月 12 日收盘时,公司股票收盘价已满足
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 5.69
元/股的 130%(含 130%),即 7.397 元/股,已经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
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齐翔转 2”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不提前赎回“齐翔转 2”的议案》,考虑到“齐翔转 2”自 2021 年 2
月 26 日起开始转股,转股时间较短,同时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公司决定本次
不行使“齐翔转 2”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齐翔转 2”,并决定自 2022
年 8 月 13 日起至 2023 年 2 月 12 日期间,在“齐翔转 2”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时,均不行使“齐翔转 2”的提前赎回权利。自 2023 年 2 月 13 日起首个交易日
重新计算,若“齐翔转 2”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
议,决定是否行使“齐翔转 2”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该可转债的情况
    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齐翔转 2”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