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克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08-28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雅克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谨对以下事项发表意见: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经核查,我们认为: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工作认真负责,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
任本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培明
陈强
戚啸艳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