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4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 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在《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 刊登了《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无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也 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4月19日(星期五)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月18日-2019年4月19日;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 19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15:00—2019年4月19日15:00。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宜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荆溪北路88号,江苏雅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琦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287,574,163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62.130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集团(上 海)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60,997,05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6.388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6,577,1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7420%。 4、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468,8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0.10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24,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91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44,2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96%。 四、 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按照会议议程,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逐 项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87,574,1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网络投票情况:同意 26,577,1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87,560,0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1%;反对 14,1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网络投票情况:同意 26,562,9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68%;反对 14,1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并通过了《2018 年年度报告》及《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287,574,1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网络投票情况:同意 26,577,1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 2018 年度实现的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32,897,064.39 元。依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 0 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440,257,135.58 元,减去 2017 年年 度利润分配 3,782,103.65 元,2018 年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569,372,096.31 元。 公司拟以最新总股本 462,583,503.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 0.9 元(含税),共计 41,656,815.27 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总表决情况:同意 287,530,0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7%;反对 44,1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网络投票情况:同意 26,532,9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40%;反对 44,1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2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5872%%;反对 44,1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1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87,574,1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网络投票情况:同意 26,577,1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 供互相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87,154,6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41%;反对 41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网络投票情况:同意 26,577,1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9,3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5219%;反对 41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4781%;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及 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87,530,0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7%;反对 44,1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网络投票情况:同意 26,532,9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40%;反对 44,1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2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5872%;反对 44,1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1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87,530,0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7%;反对 44,1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网络投票情况:同意 26,532,9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40%;反对 44,1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2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5872%;反对 44,1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1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287,544,16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896%;反对3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4%;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网络投票情况:同意26,547,1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71%;反对3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2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大会作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工作的述职报 告。《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2018年3月30日巨潮资讯网。 六、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 2、见证律师:林琳、费原是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