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4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 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 刊登了《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无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也 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下午13: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宜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荆溪北路88号,江苏雅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琦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5人,代表股份279,377,414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60.359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 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220,546,7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7.649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5人,代表股份58,830,6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7104%。 4、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9人,代表股份33,809,997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7.30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512,232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326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4人,代表股份32,297,76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6.9780%。 四、 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按照会议议程,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逐 项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9,369,6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2%;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 其中网络投票情况:同意 58,822,8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3%。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9,369,6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2%;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 其中网络投票情况:同意 58,822,8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3%。 3、审议并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9,369,6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2%;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 其中网络投票情况:同意 58,822,8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3%。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9,369,6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2%;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 其中网络投票情况:同意 58,822,8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802,1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769%;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1%。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9,369,6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2%;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 其中网络投票情况:同意 58,822,8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3%。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互相担保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9,369,6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2%;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 其中网络投票情况:同意 58,822,8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802,1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769%;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1%。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及 较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7,825,1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444%;反对 1,544,4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528%;弃 权 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 其中网络投票情况:同意 58,354,6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909%;反对 468,1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958%;弃权 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2,257,7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5.4090%;反对 1,544,4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680%; 弃权 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231%。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9,369,6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2%;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 其中网络投票情况:同意 58,822,8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802,1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769%;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1%。 9、审议并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279,369,61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7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8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其中网络投票情况:同意58,822,8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8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802,1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8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1%。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作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工作的述职报告。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 六、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见证律师:耿晨、冯璐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