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克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雅克科技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2023-04-28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江苏雅克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克科技”或“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就雅克科技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 2023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次确认及增加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基于日常运营需要,需与控股股东沈锡强先生持股的宜兴新雅酒店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新雅酒店”)发生酒店服务交易。经确认,2022 年度,公司与
新雅酒店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 217.05 万元。根据上年实际发生情
况和 2023 年度经营需要,预计 2023 年度公司与新雅酒店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
金额约为人民币 800 万元。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3年度预 占最近一期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定
关联人 计发生金额 经审计净资
别 容 价原则
(万元) 产的比例
参照市场价
接受关联人
新雅酒店 酒店服务 格,双方协 800.00 0.12%
提供的服务
商确定
合计 800.00 0.12%
除上述关联交易外,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与沈锡强先生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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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协议》,向其租赁位于宜兴市宜城街道太滆东路21号的1号楼3-7层
及4号楼,租赁面积合计为4560.56平方米,租赁期限为5年,租金合计为人民币
2,911.75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占发生时最
2022年度发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定 近一期经审
关联人 生金额(万
别 容 价原则 计净资产的
元)
比例
参照市场价
接受关联人
新雅酒店 酒店服务 格,双方协 217.05 0.03%
提供的服务
商确定
参照评估机
接受关联人 租赁房屋 构的评估价
沈锡强 【注】 242.65 0.03%
提供的服务 格,经双方
协商确定
注: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房屋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同意与沈锡强先生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向其租赁位于宜兴市宜城街道太滆
东路21号的1号楼3-7层及4号楼,租赁面积合计为4560.56平方米,租赁期限为5年,租金合计为
人民币2,911.75万元。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一)宜兴新雅酒店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宜兴新雅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雅酒店”)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沈锡强 50.00
2 窦晓云 50.00
合计 100.00
2、关联关系
2
新雅酒店股东沈锡强先生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之一,因此新雅酒店与公司
形成关联关系。
3、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新雅酒店总资产754.90万元,净资产-206.10万元,
营业收入351.19万元,净利润-248.59万元。
4、新雅酒店具备履约能力。经查询,新雅酒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独立主体、公平合理的原则,定价依据是交
易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及公允的原则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新雅酒店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日常经营所需,交易将严格遵循自愿平
等、定价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
立性,公司亦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以及
新增的2023年预计关联交易具有真实性及商业实质,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
需,交易对手方诚信、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
理的定价政策,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经双方协商确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确认的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
司生产经营业务行为,交易过程中双方遵循了客观、公平的原则,关联交易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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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
无需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
见,履行了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雅克科技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2023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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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
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周明杰 吴 韡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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