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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联达: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 广联达              公告编号: 2019-022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增加提案的情况,也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事项。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13 号楼广联
达信息大厦 101 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25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4 月 24 日 15:00 至 2019 年 4 月 25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刁志中先生主持。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 2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02,110,684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3.447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8 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 543,575,80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8.25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
东代表)1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8,534,88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1959%;通过
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或股东代表)(不含董监
高及其控制的主体)共计 1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36,868,73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12.149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
议了以下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股数 601,861,88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7%;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248,80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3%。
    尤完先生、廖良汉先生、郭新平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 2018 年度工作情况向
股东大会作了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股数 601,861,88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7%;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248,80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3%。


    3、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股数 601,861,88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7%;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248,80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3%。


    4、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股数 601,861,88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7%;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248,80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3%。


    5、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股数 601,861,88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7%;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248,80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3%。
    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 136,619,93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82%;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248,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18%。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8 年末母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
的利润为 1,164,819,684.48 元,资本公积余额为 549,569,876.31 元。
    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公司拟以总股本 1,126,551,939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25,310,387.80 元,母公司未分
配利润余额 939,509,296.68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尚余资
本公积金 549,569,876.31 元转结下一年度。
    上述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6、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股数 601,861,88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7%;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248,80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3%。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薛天天、刘晓依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
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
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五、备查文件
    1、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