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联达: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2022-09-09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发表
核实意见如下:
1、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
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
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人员,均与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
系,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批准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
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满足,监事会同意将 2022 年 9 月 8 日作为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17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775.95 万股。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