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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联达: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2-12-27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 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2-090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
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各期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 40%、30%、30%。截至
目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限售期(24 个月)已届满,本次解除限售的比例为 30%,
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12 月 29 日。
    2、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60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6.5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78%。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和限制性股票实施第二期行权/解除限售的议案》,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第
二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公司 260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 116.55 万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
    1、2020 年 11 月 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20 年 11 月 25 日,公司 2020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
关事宜的议案》,批准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
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20 年 11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向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
意见。
    4、2020 年 12 月 17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完成了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实际向 204 人授予股票期权 123.50 万份,行权
价格为 55.39 元/股;实际向 283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 414.70 万股,授予价格为 34.91 元/股。
    5、2020 年 12 月 2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向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
意见。
    6、2021 年 1 月 6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完成了暂
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实际向 5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 77.80 万股,授予价格为 34.91 元/
股。
    7、2021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披露《关于回购
注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就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事项通知债权人。
    9、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55.39 元/股调整为 55.14 元/股。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1 年 9 月 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议案》、《关于
回购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披露《关
于回购注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就本次拟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事项通知债权人。
    12、2021 年 12 月 1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
票实施第一期行权/解除限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3、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4、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披露《关于回购
注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就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事项通知债权人。
    15、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55.14 元/股调整为 54.84 元/股。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
见。
    16、2022 年 12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
制性股票实施第二期行权/解除限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1、限售期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为第二个
限售期。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0%。公司
已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 2020 年股权激励计
划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截至目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限售期已
届满。
      2、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况: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
  1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
  2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 2021 年净利润为 6.61 亿元,公
  3
          2021 年净利润不低于 6.5 亿元。                        司业绩考核达标。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委员会对激励对象 2020 年度的整体业绩进行综合评

           估,并依据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情况、能力提升情况确定 260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个人考

   4       其考核结果是否合格。若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结果为“合 核结果均为“合格”,均满足 100%

           格”,则激励对象可 100%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个人业绩 解除限售条件。

           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除限售

           额度,由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设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
售条件已成就,根据 2020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
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除本公告中“一、激励计划简述”所列情形外,本次实施
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12 月 29 日。
       2、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60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16.55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978%。具体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剩余未解除限
        姓名                职务
                                                (万股)                 (万股)            售数量(万股)

       刘谦        董事、高级副总裁                23.20                    6.96                  6.96
       只飞          高级副总裁                    10.70                    3.21                  3.21
     汪少山          高级副总裁                    10.70                    3.21                  3.21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357.00                   103.17                103.17
           人员(257 人)
               合计                               401.60                   116.55                116.55
    注:上述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公司股本结构变化
          股份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变动数量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201,782,960   16.94%     -1,165,500       200,617,460   16.84%

      高管锁定股         187,728,300   15.76%                0     187,728,300   15.76%

      股权激励限售股      14,054,660    1.18%     -1,165,500       12,889,160     1.08%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89,515,308   83.06%      1,165,500       990,680,808   83.16%

三、总股本             1,191,298,268     100%                0   1,191,298,268   100.00%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