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虹股份:租赁广东省深圳市合正观澜汇项目开设购物中心的公告2018-12-08
证券代码:002419 证券简称:天虹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8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租赁广东省深圳市合正观澜汇项目开设购物中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项目概况
根据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持续
增长需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租赁广东省
深圳市合正观澜汇项目开设购物中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深圳市福民合建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民合建公司”)签署租赁合同,租赁广东省深圳市
龙华区澜汇花园(一期)商业裙楼地下一层至地上二层的部分面积,用于开设
购物中心。该项目租赁面积约为 7.1 万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15 年,额外延长期
5 年,共计 20 年。20 年交易总金额约为 15.36 亿元(包含租金、商业服务费)。
此外,公司对于该项目装修、设备购置等投资约为 8423.87 万元。
上述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深圳市福民合建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 16 号合正名园 C 座 5009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袁斌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
专卖商品);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地块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自有物业租赁。
股东情况: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市合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9,000 90%
深圳市建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00 10%
深圳市福民合建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签署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
甲方:深圳市福民合建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深圳市龙华区观澜大道旁澜汇花园(一期)商业裙楼地下
一层至地上二层,约 7.1 万平方米。
3、交易方式:合同期内,按月向甲方支付房屋租金及商业服务费,交易
总金额约为 15.36 亿元。
4、租赁期限:15 年,额外延长期 5 年,共计 20 年。
5、生效条件:《房屋租赁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
效。
6、签署日期:2018 年 12 月 7 日。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该交易事项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
成重大影响。
2、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为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3、签订合同用于公司租赁物业开设购物中心,有利于公司扩展连锁门店网
络,扩大影响力和提升行业地位。
五、法律风险分析
本合同不存在重大风险,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不可避免
又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有可能会影响合同的履行。
特此公告。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