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天虹股份:关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2018-12-11  

						               关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的风险评估报告


一、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财司”)是经中国银行业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地位的
非银行金融机构。
    中航财司是在原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和原贵州航空工业集
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组基础上,由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成员单位
共 12 家共同出资组建,于 2007 年 4 月正式成立。后经三次增资及股权变更,
现有注册资金 25 亿元人民币,股东单位 4 家,其中,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
司出资额 117,8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7.12%;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资额
111,2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4.50%;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 14,400 万
元,占注册资本的 5.76%;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 6,550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2.62%。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81H111000001
    法定代表人:都本正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 10 号
    中航财司的经营范围: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有效期
至 2020 年 12 月 07 日);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
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
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
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
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
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进行股权投资;除股票二级市场投资以外
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
二、中航财司风险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中航财司已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并对董
事会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董事会
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考核与薪酬委员会四个专
业委员会,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董事担任委员,辅助董事会进行重大战略发展、
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及人事薪酬方面的调研和决策。中航财司治理结构健全,管
理运作规范,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互相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
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中航财司按照决策系统、执行系统、
监督反馈系统互相制衡的原则设置了组织结构。
    中航财司组织结构图如下: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中航财司编制完成了《内部控制制度汇编》,并在董事会下设置了风险管理
委员会,对公司风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公司建立了风险管理三道防线,
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是风险管理第一道防线,风险管理部门是风险管理第二道防
线,内控审计部门是风险管理第三道防线。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2
各部门间、各岗位间职责分工明确,各层级报告关系清晰,通过部门及岗位职责
的合理设定,形成了部门间、岗位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风险控制机制。风险
管理委员会负责对风险状况、风险管理效率进行分析和评估,负责对风险控制情
况进行检查,提出建议,并向董事会汇报。

    (三)控制活动

    1、结算业务控制情况
    在结算及资金管理方面,中航财司根据各监管法规,制定了《结算部部门职
责与岗位职责》、《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结算管理与业务制度,每项业务制度均
有详细的操作流程,明确流程的各业务环节、执行角色、主要业务活动、关键输
入输出、主要业务规则,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一方面,中航财司主要依靠资金结算系统进行系统控制,资金结算系统支持
客户对业务的多级授权审批,防范客户操作风险。成员单位在中航财司开设结算
账户通过登入中航财司资金结算系统网上提交指令或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
算;资金结算系统支持网上对账功能,实现中航财司客户账与客户银行账目的及
时核对。
    另一方面,中航财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成员单
位办理存款业务,相关政策严格按照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充分
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信贷管理
    在信贷业务管理方面,中航财司严格执行授信管理,每年年初根据成员单位
的融资余额及新一年的融资需求,结合中航财司资金状况,确定客户授信额度计
划,并严格在授信额度内办理信贷业务,严控风险,使业务的开展既有计划性,
又有均衡性。同时,信贷部对每项信贷业务,贷款、贴现、保理等均制定了详细
的管理办法及操作流程,创新业务贯彻了“制度先行,后开展业务”的管理原则。
    中航财司信贷业务切实执行三查制度,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规范
开展。信贷业务经风险部审查,贷款审查委员会讨论通过、逐级审批后,方可办
理放款。对分公司每项信贷业务的单笔和累计业务均实行授权管理,超过授权的
业务经分公司贷款审查委员会讨论通过后还需上报中航财司总部进行审批。总部
每年定期到分公司进行检查。
                                   3
       3、信息系统控制
       中航财司采用银行业典型的业务系统架构及信息安全防护措施,在信息系统
  访问、身份认证、边界控制、业务签名、系统备份等方面满足人民银行、银保监
  会对信息系统及信息安全建设的有关要求。通过银企直连,中航财司业务系统已
  与中、农、工、建、交等 15 家集团战略合作银行的业务系统互联互通,集团各
  单位资金集中、对外支付等业务通过中航财司业务系统高效开展。
       4、审计监督
       中航财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建立了《内部审计制度》,明确了内部审
  计机构及审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内部审计的工作内容和程序,并对具体内部控
  制的评审、审计档案的管理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规范。内控审计部负责公司内部审
  计稽核业务,针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安全性、
  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
  导致的各种风险,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风险管理总体评价

       中航财司的各项业务均能严格按照制度和流程开展,无重大操作风险发生;
  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业务运营合法合规,管理制度健全,风险
  管理有效。

  三、中航财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中航财司经营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60,636,574,742.40   109,551,574,467.57    80,434,601,432.39

  所有者权益总额          4,614,284,594.98      4,982,378,930.88    5,739,895,856.41

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余额     55,793,671,899.26    104,259,907,088.05   74,180,950,335.16

    营业总收入              963,635,778.01      1,109,759,624.53    1,118,877,876.30

      利润总额              911,641,752.59        895,961,577.62    1,006,981,946.83

      净利润                695,973,121.30        669,867,453.85       756,120,864.52


                                         4
    (二) 中航财司管理情况

    中航财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
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
为,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对中航财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止未发现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控
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中航财司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中航财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
规定要求:

                               监管及监测指标情况表

  分类              指标名称      监管要求     2016 年末   2017 年末   2018 年 9 月 30 日
 资本充足    资本充足率            ≥10%        14.11%      13.29%          14.87%
             不良资产率             ≤4%        0.00%       0.00%            0.00%
             不良贷款率             ≤5%        0.00%       0.00%            0.00%
 信用风险
             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    ≥100%      759.07%        -                -
             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    ≥100%      758.35%        -                -
             流动性比例            ≥25%        76.48%      75.25%          52.33%
流动性风险   存贷款比例                         38.71%      26.71%          38.41%
             人民币超额备付金率                 60.63%      63.58%          62.83%
备注:1、上述资产总额中不包含委托存贷款。
         2、人民币超额备付率含公司存放在商业银行的款项。
         3、2018 年 9 月 30 日,财务公司资产及贷款均为正常类。



四、公司在中航财司的存贷情况

    截至披露日,公司在中航财司无存款,未发生贷款业务。



五、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公司认为:

                                           5
    (一)中航财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中航财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
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中航财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
规定;
    (三)中航财司严格按照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
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4]第 5 号)及《关于修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
法>的决定》(银监会令 [2006] 第 8 号)之规定经营,中航财司的风险管理不
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中航财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
风险问题。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