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虹股份: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2-01
证券代码:002419 证券简称:天虹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1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 月 31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19年1月30日-1月3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31日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30
日15:00-1月31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深圳湾段)3019 号天虹大厦
18 楼 3 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2019 年 1 月 23 日。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高书林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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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35 人,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 906,727,80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5.5418%。现场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842,310,13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0.17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计 2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64,417,66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3668%。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33 人,代表公司
有表决权的股份 95,987,00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9969%。现场出席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共 8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31,569,339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2.63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2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
份 64,417,66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3668%。
上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书林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对本次股
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1、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二期市场化股票增持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表决结果:906,679,30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947%),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48,5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95,938,50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495%),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48,5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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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权股份数的 0.0505%)。
2、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二期市场化股票增持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06,679,302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47%),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8,5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95,938,50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495%),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48,5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 0.0505%)。
3、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市场
化股票增持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906,679,30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947%),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48,5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95,938,50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495%),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48,5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 0.050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李芷君律师、周馨筠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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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
1、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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