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9 证券简称:天虹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0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19 年度,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关联人进行 采购商品、销售商品、提供及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19 年日常关联 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40,100 万元。 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黄俊康先生、汪名川先生、李世佳先生、肖章林先生均已回避表决。该 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该议案的关联股东中国航空技术深 圳有限公司、五龙贸易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19 年 1-2 月 关联交易 2019 年预计金额 2018 年实际发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实际发生金额 类别 (万元) 生金额(万元) (万元) 中航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1,000.00 553.78 98.63 及下属企业 向关联人采 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及提供劳务 4,500.00 4,158.85 1,359.29 购商品及提 及下属企业 供劳务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及提供劳务 12,000.00 7,719.43 1,238.51 及下属企业 小计 17,500.00 12,432.06 2,858.33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4,500.00 2,245.76 203.38 向关联人销 及下属企业 售商品 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 商品销售 6,000.00 4,421.72 981.00 公司及下属企业 1 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2,000.00 1,077.46 246.48 及下属企业 莱蒙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下 商品销售 100.00 3.76 - 属企业 小计 12,600.00 7,748.70 1,430.86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房租、物管费、水电费 100.00 31.11 5.17 及下属企业 等 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 房租 400.00 52.92 17.27 公司及下属企业 房租、物管费、水电费、 接受关联人 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停车费、服务费、节能 500.00 357.39 65.12 提供的劳务 及下属企业 改造、体检费、培训费 等 房租、物管费、水电费、 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及下 停车费、防损外包、维 9,000.00 7,160.00 1,008.25 属企业 保费等 小计 10,000.00 7,601.42 1,095.81 合计 40,100.00 27,782.18 5,223.09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18 年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 2018 年预计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类别 (万元) 发生金额 占同类业务 (万元) 比例(%) 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 提供劳务 1,000.00 553.78 0.03% 司及下属企业 向 关 联 人 采 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及 采购商品及提供劳务 6,800.00 4,158.85 0.13% 购 商 品 及 提 下属企业 供劳务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及提供劳务 11,000.00 7,719.43 0.23% 及下属企业 小计 18,800.00 12,432.06 0.39%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 商品销售 3,500.00 2,245.76 0.12% 下属企业 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 商品销售 6,000.00 4,421.72 0.23% 司及下属企业 向关联人销 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及 售商品 商品销售 1,100.00 1,077.46 0.06% 下属企业 莱蒙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 商品销售 100.00 3.76 0.00% 企业 小计 10,700.00 7,748.70 0.41% 接 受 关 联 人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 房租、物管费、水电费、 100.00 31.11 0.02% 2 提供的劳务 下属企业 停车费等 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 房租、物管费、水电费、 400.00 52.92 0.04% 司及下属企业 停车费等 房租、物管费、水电费、 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及 停车费、培训费、体检费、 500.00 357.39 0.23% 下属企业 维保费等 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 房租、物管费、水电费、 8,000.00 7,160.00 4.94% 企业 停车费、工程项目等 小计 9,000.00 7,601.42 5.23% 合计 38,500.00 27,782.18 6.03% 注:2018 年 4 月,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下属企业深圳市品悦食品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品悦公司”)的股权关系发生变更后,不受公司关联方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 的规定,品悦公司仍视同为公司的关联人,以上 2018 年实际发生 金额、2019 年预计金额及 2019 年 1-2 月实际发生金额仍包含公司与品悦公司发生的交易金 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关联人的相关规定,公司 2019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与以下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关联人分别为:中 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及下属企业、中国航空技术 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国际”)及下属企业、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技深圳公司”)及下属企业、莱蒙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莱蒙国际集团”)及下属企业、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飞亚达”)及下属企业、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善达”)及 下属企业。 公司的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3 黄俊康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8.60% 100% 62.52% 莱蒙国际 Capital Rich Investments 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集团有限公司 Limited (BVI) 100% 100% 五龙贸易有限公司 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24.15% 43.40%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一)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法定人代表:谭瑞松 2、注册资本:6,400,000 万元 3、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 5 号院 19 号楼 4、经营范围: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军用航空器及发动机、制导 武器、军用燃气轮机、武器装备配套系统与产品的研究、设计、研制、试验、生 产、销售、维修、保障及服务等业务;金融、租赁、通用航空服务、交通运输、 医疗、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等产业的投资与管理;民用 航空器及发动机、机载设备与系统、燃气轮机、汽车和摩托车及发动机(含零部 件)、制冷设备、电子产品、环保设备、新能源设备的设计、研制、开发、试验、 生产、销售、维修服务;设备租赁;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 发与经营;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船舶的技术开 发、销售;工程装备技术开发;新能源产品的技术开发。(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航空工业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航空工业下属企业是指除中航国际及下属企业以外的,与本公司有业务往来 并由航空工业控制的公司,与本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6、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 93,606,186 万元、净资产 30,822,853 万元;2018 年前三季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7,540,564 万元、净利润 1,002,604 4 万元。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7、预计 2019 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商品销售、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 过 4,600 万元。 (二)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1、法定人代表:刘洪德 2、注册资本:957,864.1714 万元 3、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18 号 4、经营范围:进出口业务;仓储;工业、酒店、物业、房地产业的投资与管理; 新能源设备地开发、销售维修;展览;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销售易制毒化学品:乙酸酐,三氯甲烷, 硫酸,丙酮,甲苯,哌啶,乙醚,盐酸,高锰酸钾,2-丁酮;其他危险化学品: 2,4,6-三硝基二甲苯,2,3-二甲苯酚,1,4-二甲苯,1,3-二甲苯,1,2-二甲苯, 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助材料、涂料等制品[闭杯闪点≤60℃],二甲 苯异构体混合物,5-硝基-1,3-二甲苯,5-叔丁基-2,4,6-三硝基间二甲苯,4- 乙烯基间二甲苯,4-硝基-1,3-二甲苯,4-硝基-1,2-二甲苯,3-硝基-1,2-二甲 苯,3,5-二甲苯酚,3,4-二甲苯酚,2-硝基-1,3-二甲苯,2,6-二甲苯酚,2,5- 二甲苯酚,2,4-二甲苯酚。(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1 年 08 月 16 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航国际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中航技深圳公司 100%股份,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中航国际下属企业是指除中航技深圳公司及下属企业以外的,与本公司有业 务往来并由中航国际控制的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6、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 25,014,234 万元、净资产 6,861,210 万元;2018 年前三季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006,301 万元、净利润 220,007 万元。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7、预计 2019 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商品销售、提供劳务及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 5 易总额不超过 7,400 万元。 (三)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1、法定人代表:由镭 2、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3、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华航社区华富路 1018 号中航中心 3908 4、经营范围:经营或代理除国家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 经营的进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 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房地产开 发;自有物业租赁。(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 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航技深圳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中航技深圳公司下属企业是指除本公司及下属企业以外的,与本公司有业务 往来并由中航技深圳公司控制的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6、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 15,907,109 万元、净资产 4,969,758 万元;2018 年前三季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883,723 万元、净利润 212,266 万元。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7、预计 2019 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商品销售、采购商品及提供劳务、接受劳务等 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7,000 万元。 (四)莱蒙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1、法定人代表:黄俊康 2、注册资本:500,000 万港元 3、注册地点:开曼群岛 4、公司地址:香港港湾道 6-8 号瑞安中心 26 楼 04-08 室 5、主要业务:发展及营运城市多功能综合体;以及发展及销售高档住宅物业。 6、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副董事长黄俊康先生担任莱蒙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主席兼联席 6 行政总裁,莱蒙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莱蒙国际集团下属企业是指由莱蒙国际集团控制并与本公司有业务往来的 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7、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 2,585,712 万港元、净资产 1,103,693 万港元;2018 年上半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0,886 万港元、净利润亏损 3,575 万港元。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8、预计 2019 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商品销售等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100 万元。 (五)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人代表:黄勇峰 2、注册资本:43,874.4881 万元 3、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飞亚达科技大厦 4、经营范围: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物业管理 及物业租赁;设计服务;自营进出口业务(按深贸管登证字第 2000-072 号文执 行)。生产经营各种指针式石英表及其机芯、零部件、各种计时仪器,加工批发 K 金首饰表。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飞亚达的实际控制人是中航国际(公司控股股东中航技深圳公司的母公司), 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飞亚达下属企业是指由飞亚达控制并与本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公司,为公司的 关联法人。 6、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 361,736 万元、净资产 255,114 万元; 2018 年前三季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6,880 万元、净利润 5,029 万元。该公 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7、预计 2019 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采购商品及提供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 超过 12,000 万元。 (六)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人代表:石正林 7 2、注册资本:66,696.1416 万元 3、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 163 号飞亚达大厦六楼 4、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从事各类投资,开办商场、宾馆服务配套设 施(具体项目另发执照);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自有物业管理、经营、举办各种产品展销、开展科技交流活动、举办科技学术交 流会议;劳务派遣;房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商务辅助服务。(以上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航善达是公司控股股东中航技深圳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 人。 中航善达下属企业是指由中航善达控制并与本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公司,为公 司的关联法人。 6、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 1,730,110 万元、净资产 500,797 万 元;2018 年前三季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1,425 万元、净利润 67,350 万元。 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7、预计 2019 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9,000 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交易内容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进一步 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高公司效益和专业能力,巩固和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和影 响力,保证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经营业绩,也利于公司的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 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18 年度的关联交易遵 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严格执行《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8 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没有损害到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 东的利益;2018 年,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 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 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 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董事 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它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 决程序合法有效。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十四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