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天虹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的独立意见2022-02-07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天虹数科商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的相关
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认真审查陈卓先生的个人履历等资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和《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的现象,亦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2、公司聘任的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具备担任该职务所必需的管理能力、领
导能力、专业知识、技术技能和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任
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公司聘任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的提名、审查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陈卓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




                                       独立董事:陈少华、梁广才、傅曦林
                                                     二〇二二年二月六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