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9 证券简称:天虹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4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2 年 4 月 1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2 年 4 月 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4 月 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4 月 1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深圳湾段)3019 号天虹大厦 18 楼 2 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2022 年 3 月 25 日。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高书林。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32 人,代表公司有表 1 决权的股份 813,876,20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9.6306%。现场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804,645,47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8.840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计 28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9,230,73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7897%。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30 人,代表公司 有表决权的股份 27,140,80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3220%。现场出席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共 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7,910,064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1.532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28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 份 9,230,73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7897%。 上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书林主持,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公司部 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视频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 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1.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13,611,909股同意(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5%),155,200股反对(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109,100股弃权(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26,876,50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262%),155,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18%),109,1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20%)。 2 2.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813,612,809股同意(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6%),173,400股反对(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3%),90,000股弃权(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26,877,40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295%),173,4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89%),90,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16%)。 3.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13,595,609股同意(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5%),190,600股反对(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4%),90,000股弃权(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26,860,20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661%),190,6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23%),90,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16%)。 4.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813,658,009股同意(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2%),172,400股反对(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2%),45,800股弃权(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26,922,60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60%),172,4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52%),45,8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7%)。 3 5.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26,904,401股同意(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1290%),190,600股反对(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23%),45,800股弃权(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26,904,40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290%),190,6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23%),45,8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7%)。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中航国际实业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 数 664,921,500 股)、五龙贸易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121,813,908 股)回避表决本议案,由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6.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长 2021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813,266,609股同意(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1%),561,900股反对(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0%),47,700股弃权(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26,531,20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539%),561,9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703%),47,7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58%)。 7.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13,610,909股同意(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4%),173,400股反对(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3%),91,900股弃权(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26,875,50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25%),173,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89%),91,9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86%)。 8.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13,657,009股同意(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1%),173,400股反对(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3%),45,800股弃权(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26,921,60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24%),173,4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89%),45,8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7%)。 9.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福田区中航城项目变更合同主体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表决结果:148,735,509股同意(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28%),173,400股反对(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4%),45,800股弃权(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26,921,60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24%),173,4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89%),45,8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7%)。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中航国际实业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 数 664,921,500 股)回避表决本议案,由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该议案进行表 决。 5 10.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龙华区中航天逸花园项目变更合同主体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148,718,309股同意(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13%),190,600股反对(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0%),45,800股弃权(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26,904,40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290%),190,6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23%),45,8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7%)。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中航国际实业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 数 664,921,500 股)回避表决本议案,由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该议案进行表 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王璟、刘洪羽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一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