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天虹数科商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张志标先生辞职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经核查,张志标先生因工作需要,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第五 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公司总经理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2.张志标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张志标先 生将不在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将尽快按照相关程序完成董事补 选和总经理选聘工作。 3.张志标先生的辞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独立董事:陈少华、梁广才、傅曦林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