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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虹股份: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向总经理办公会授权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2022-07-01  

                                                             《董事会向总经理办公会授权管理办法》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向总经理办公会授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保障出资人、公

司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董事会及总经理办公会依法履职,规范

被授权人的职责和行使职权的具体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授权”是指董事会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

将公司章程赋予董事会职权中的部分事项决定权授予总经理办公会

行使。



                     第二章     授权原则

    第三条   授权管理的原则是:

   (一)适用原则: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充分发挥总经理办公会

在经营中的地位和作用,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批准将部分

属于董事会的职权授予给总经理办公会行使。

   (二)考评原则:董事会按年度对授权事项进行考评,对于执行

较好,充分发挥作用的授权事项在下一年度继续授权;对于执行不利

的授权事项,收回对总经理办公会的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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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告原则:总经理以年度为周期,将董事会授权事项和决

策事项执行情况向董事会进行书面报告。



                      第三章   授权事项

   第四条    董事会对总经理办公会的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主

营业务范围内的经营性投资事项、合同变更或解除事项、资产处置、

对外捐赠、关联交易等其他经营管理事项。

   董事会职权中按公司章程规定须经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不得进行

授权。

    第五条   董事会对总经理办公会的授权采取“制度+清单”的管

理机制,经理层应按照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清单行使董事会授予的职

权。

    董事会具体授权事项详见附件《董事会对总经理办公会的授权清

单》。



                      第四章   授权管理

    第六条   董事会根据年度授权情况考评结果,审议下年度的授权

事项。

    第七条   确定授权事项时,考虑在保持制度相对稳定性的同时,

通过对授权清单的动态调整,提高决策效率,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管

理的实际需要。

    第八条   董事会授权清单的调整由董事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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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总经理办公会依据授权清单决定应由党组织前置审议

的重大事项,应履行相应前置决策程序。

    第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应严格按照授权范围,忠实、勤勉地从事

经营管理工作,行使职权不得超越授权范围。因不正确行使授权事项

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严重不利影响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     当授权决策事项的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严重偏离

该事项决策预期效果时,总经理办公会有责任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再

行决策。



                 第五章    总经理办公会的责任

    第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有下列行为,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

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一)总经理办公会在其授权范围内做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或

者公司章程;

    (二)总经理办公会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决策失误;

    (三)总经理办公会超越其授权范围做出决策。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公司制定《董事会对总经理办公会的授权清单》作为

本办法的附件。本办法及附件的制订和修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实施。

    第十四条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管理办法,应与本办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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衔接。

    第十五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或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冲突时,以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 “低于”不包括本数。本指引所属“重

大事项”由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确定。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

释、修订。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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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董事会对总经理办公会的授权清单》
序号                   事项                                      权限

 一     主营业务范围内的经营性投资事项

        新店建设,指以租赁、特许经营(含管理
 1      输出)等方式开设新店,主要包含租赁费
        用、装修投资和设备投资等

 2      老店续租或改造,指老店续租或对老店进 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低于公
        行装修改造及设备更新等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


 3      设备投资,指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软件、
        硬件设备的购置等
 二     其他事项

 1                                             变更或解除损失金额低于最近一个会
        合同变更或解除事项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

 2      出售、清理、报废、盘亏、损毁、核销等 单项金额低于100万元(涉及固定资产
        资产处置类事项                       的按账面净值或评估值孰高计算)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
 3                                             于人民币30万元的关联交易或与关联
        关联交易
                                               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1000万元的
                                               关联交易
 4      设立、注销分支机构
 5      决定公司对业务单位的业绩考核方案
 6      决定员工收入分配方案

 7      决定公司环保、维护稳定、社会责任方面
        的重大事项

 8      决定公司重大风险管理策略和解决方案


 9      决定公司重大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处理 涉及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方案                                 资产绝对值10%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                                            单项金额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且一个
        对外捐赠事项
                                               会计年度内累计低于500万元

 三     其他不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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