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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虹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9-10  

                        证券代码:002419         证券简称:天虹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4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2 年 9 月 9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2 年 9 月 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9 月 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9 月 9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深圳湾段)3019 号天虹大厦
18 楼 2 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2022 年 9 月 1 日。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肖章林。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22 人,代表公司有表

                                    1
决权的股份 792,037,09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7.7622%。现场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780,620,58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6.785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计 1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1,416,50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9767%。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20 人,代表公司
有表决权的股份 27,989,98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3947%。现场出席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共 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6,573,474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1.417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1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
份 11,416,50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9767%。
    上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总经理肖章林主持,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视频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
议。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1.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会议选举高书林先生、黄俊康先生、肖章林先生、
向先虎先生、李培寅先生、邓江湖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梁瑞池先生自此卸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公司董事
会对其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高书林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91,030,490 股选举票数,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29%;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选举票数为 26,983,382


                                    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6.4037%。
    1.02.选举黄俊康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91,163,290股选举票数,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97%;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选举票数为27,116,1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6.8782%。
    1.03.选举肖章林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91,217,090股选举票数,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5%;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选举票数为27,169,9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0704%。
    1.04.选举向先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91,023,290股选举票数,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选举票数为26,976,1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6.3780%。
    1.05.选举李培寅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91,211,090股选举票数,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57%;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选举票数为27,163,9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0489%。
    1.06.选举邓江湖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91,217,090股选举票数,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5%;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选举票数为27,169,9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0704%。


    2.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会议选举梁广才先生、傅曦林先生、曾泉先生为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陈少华先生自此卸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
对其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梁广才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表决结果:791,211,090股选举票数,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57%;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选举票数为27,163,9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0489%。
    2.02.选举傅曦林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91,211,090股选举票数,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57%;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选举票数为27,163,9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0489%。
    2.03.选举曾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91,223,690股选举票数,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3%;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选举票数为27,176,5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0940%。


    议案1-2选举出的人员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会议选举王宝瑛先生、罗文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张国城先生
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陈凯锋先生自此卸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公司监
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王宝瑛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791,217,092股选举票数,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5%;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选举票数为27,169,9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0704%。
    3.02.选举罗文俊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791,221,490股选举票数,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选举票数为27,174,382


                                  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61%。


    4.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791,073,290股同意(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3%),811,800股反对(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5%),152,000股弃权(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27,026,182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566%),811,8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003%),152,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31%)。


    5.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85,991,816股同意(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67%),6,045,274股反对(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33%),0股弃权(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21,944,70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4020%),6,045,274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98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85,990,516股同意(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66%),6,046,574股反对(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34%),0股弃权(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21,943,40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3974%),6,046,574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5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026%),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85,991,816股同意(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67%),6,045,274股反对(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33%),0股弃权(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21,944,70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4020%),6,045,274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98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85,991,816股同意(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67%),6,045,274股反对(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33%),0股弃权(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21,944,70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4020%),6,045,274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98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9.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85,991,816股同意(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67%),6,045,274股反对(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33%),0股弃权(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21,944,70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6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4020%),6,045,274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98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王烈律师、武嘉欣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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