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虹股份:15-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傅曦林)2023-03-18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傅曦林)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天虹
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和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
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2022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7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在任职期间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次
本年召开 本年应参加 亲自参加 委托出席 投票情况
未亲自参加董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反对次数)
事会会议
17 17 17 0 0 否
2022年,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本人在任职期间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本年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3 3 3
二、2022年任职期间,本人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一)2022年任职期间,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通过问询、考察及文件阅读等方式,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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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及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2022年任职期间,本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事先认可,
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序号 发表时间 事项 意见
1 2022 年 1 月 28 日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同意
2 2022 年 2 月 6 日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的独立意见 同意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3.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款风
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3 2022 年 3 月 9 日 同意
4.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
见
6.关于公司董事长 2021 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高管人员 2021 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1.关于深圳市福田区中航城项目、龙华区中航天逸花园
4 2022 年 3 月 22 日 项目变更合同主体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2.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独立意见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5 2022 年 4 月 27 日 同意
2.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6 2022 年 6 月 15 日 关于支持商户抗击疫情减免租金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委托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物业管理的独立
7 2022 年 7 月 22 日 同意
意见
关于关联方减免公司深圳市福田区中航城项目部分租
8 2022 年 7 月 31 日 同意
金的独立意见
9 2022 年 8 月 15 日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同意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独
立意见
2.关于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
10 2022 年 8 月 24 日 同意
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1 2022 年 9 月 15 日 关于续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签署岳阳中航国际广场项目补充
12 2022 年 10 月 14 日 同意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取消深圳市龙华区中航天逸花园项目变更合同主
13 2022 年 12 月 7 日 同意
体的独立意见
1.关于江西共青城加盟店项目续约暨关联交易的独立
14 2022 年 12 月 23 日 同意
意见
2
2.关联方减免公司深圳市龙华区中航天逸花园项目部
分租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五届和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
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组织及参与会议,2022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共组织召开了 6 次会议,本人按规定审
议了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公司总会计师、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聘任公司总
经理、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及独立董事、续聘公司总经
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共组织召开了 1 次会议,本人按
规定审议了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等事项。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9 次会议,本人按规定审议了公司定期报
告,内审部门提交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及总结、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年度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续聘外
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等事项,并听取了公司 2021 年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
进展情况报告,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
五、现场办公、实地调研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通过会谈沟通、阅读资料等方式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
董事会将要讨论的重大事项要求公司相关部门提供详实的决策依据,对每次董事
会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议案材料,均认真阅读、仔细研究。通过现场走访和调
研等方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本人还通过电话和
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并时刻关注外界传媒、
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
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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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进行事前审核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对于每次需董事会
审议议案,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仔细审查,客观发表自己
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
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履职情况
公司能够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
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公平。
(三)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
部控制机制基本完整、合理、有效。本人持续关注相关内控制度的持续完善与执
行情况,并根据自身专业经验提出相应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监督并
促进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
(四)加强学习情况
本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掌握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等知识,积极参加各种培训。通过参加
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
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同时切实加强对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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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给予了
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傅曦林
二○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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