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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兆驰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5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通知于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上午 11:00 在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 3 号楼 6 楼会议室
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丁莎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
基于保障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投项目经济效益而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实施主
体、投资方向、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实施地点均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
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6)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7)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刊
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三、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第三季度报
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编
号为:2018-068)同时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