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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兆驰股份: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暨计划终止的公告2021-01-30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3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暨计划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兆驰股份”)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
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要求,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概述
    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15年7月31日召
开的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摘要》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委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中信证券兆驰股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存续期为
24个月,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开始计算,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其
他方式取得并持有本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16日刊载于《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
“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公告。
    2015年8月28日至9月23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
票11,547,980股,成交金额合计100,958,508.14元,交易均价为8.74元/股,占公司当
时总股本的比例为0.7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0月17日刊载于《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14)。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经员工持股计划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半数以
上份额同意,并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即存续期延长至2021年7月31日。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权益分派情况

    根据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 2015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公 司 总 股 本 1,601,787,759 股 扣 除 需 回 购 注 销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263,925 股 后 的
1,601,523,834 股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77 元(含
税)。本次权益分派已经在 2016 年 5 月 18 日实施完毕,公司已经向本期员工持股
计划派发现金红利 889,194.46 元(含税)。

    根据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 2016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公司现有总股本 1,810,776,24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5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5.0000 股。本次权
益分派已经在 2017 年 6 月 9 日实施完毕,公司已经向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派发现金红
利 288,699.50 元(含税),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的股数由 11,547,980 股转增为
28,869,950 股。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处置情况及后续安排

    公司自2020年7月23日至2021年1月29日,分别通过集合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出
售950股和28,869,000股,总计28,869,950股股票。截至本公告日,本期员工持股计划
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
深交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其中,大宗交易的受让方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根据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实施完毕并终止,
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期间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展期后的存续期一致,后续将根据员工
持股计划的规定履行分配等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