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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兆驰股份: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1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
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
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
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
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时间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
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
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
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
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
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
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
本或当期损益。

       2、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应当根据首次
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
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
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独
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地合理变更,符
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地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及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对当期
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
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
文件要求进行地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
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
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