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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兆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11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予以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项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及
相关材料,经审查,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
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
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
《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
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
相关材料,经审查,认为:公司 2023 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
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亦不会对公司独
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范鸣春                  傅冠强                 张增荣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