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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兆驰股份: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3-04-11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3 年度,因生产经营需要,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深圳市兆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兆驰供应链”)、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明珠”)及
  其控股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 13,000.00 万元。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顾伟先生、田培杰先生对该议案
  回避表决,全体董事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通过了
  此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
  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项关联交易
  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    预计金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生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别                                    定价原则      额       已发生金额     金额
             东方明珠
向关联人采              购买会员及其服
             及其控股                    市场价原则   1,000.00      0.00         0.00
购产品                  务等
             公司
                 东方明珠      销售电视机、机顶
   向关联人销
                 及其控股      盒等产品及产品       市场价原则   1,000.00       7.45              0.00
   售产品
                 公司          服务
                 东方明珠
   向关联人提                  广告宣传等相关
                 及其控股                           市场价原则   3,000.00      103.4             576.99
   供劳务                      服务费用
                 公司
                 东方明珠      广告宣传、内容共
   接受关联人
                 及其控股      享等相关服务费       市场价原则   3,000.00       99.8             590.14
   提供的劳务
                 公司          用
   向关联人销    兆驰供应      销售照明灯具等
                                                    市场价原则   5,000.00      349.04            152.81
   售产品        链            产品及产品服务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类                                   实际发生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披露日期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金额
    别                                         金额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及索引
                                                                       (%)      (%)
向关联人采    东方明珠及    购买会员及其服                                                         2022 年 4
                                                  0.00    3,000.00      0.00           -100.00
购产品        其控股公司    务等                                                                    月 29 日
                            销售电视机、机                                                           《关于
向关联人销    东方明珠及
                            顶盒等产品及产        0.00    3,000.00      0.00           -100.00     2022 年度
售产品        其控股公司
                            品服务                                                                 日常关联
向关联人提    东方明珠及    广告宣传等相关                                                         交易预计
                                                576.99    3,000.00     99.32           -80.80      的公告》
供劳务        其控股公司    服务费用
                                                                                                   (公告编
                            广告宣传、内容
接受关联人    东方明珠及                                                                              号:
                            共享等相关服务      590.14    3,000.00      9.82           -80.33
提供的劳务    其控股公司                                                                           2022-032)
                            费用
                                             公司与关联方东方明珠及其控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基
                                             于实际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情况,较难实现准确预计。公司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
                                             在进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从各项关联交易的总
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规模方面来考虑,按照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的金额上限进行
                                             预计,因此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
                                             公司董事会对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较大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2022 年已经发生的日
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
                                             东的利益。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深圳市兆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兆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私营企业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兆驰创新产业园二期公寓 8 栋 205

    法定代表人:顾伟

    注册资本:338,461.54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197359816

    主营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内商业;企业管
理咨询;家电原材料的购销以及其他国内贸易。(以上不含证券、金融项目,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
后方可经营)。

   主要股东:南昌兆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 85.23%的股权,深圳市
兆驰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14.77%的股权。

   兆驰供应链 2022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65.14 万元人民币,净利润-80,450.20 万
元人民币;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兆驰供应链总资产 197,199.93 万元人民币,净
资产 184,647.91 万元人民币。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顾伟系兆驰供应链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第6.3.3条的规定,兆驰供应链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兆驰供应链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收入情况较为稳定,财务状况良好,
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与兆驰供应链的日常关联交易为销售产品相关服务费用,
不存在形成坏账风险。

    (二)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上市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 757 号

    法定代表人:沈军

    注册资本:341450.0201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114836

    主营业务:电子、信息、网络产品的设计、研究、开发、委托加工、销售、维
修、测试及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研究、开发、设计、建设、管理、
维护多媒体互动网络系统及应用平台,从事计算机软硬件、系统集成、网络工程、
通讯、机电工程设备、多媒体科技、文化广播影视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
广告,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图文设
计,文化广播电视工程设计与施工,机电工程承包及设计施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会展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文化用品、珠宝首饰、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建筑
装潢材料批发与零售,自有房产租赁,电视塔设施租赁,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商
务咨询,房地产开发经营,广播电视传播服务,电信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东方明珠系上市公司,其控股股东为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
司,持有其 45.98%的股权,其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东方明珠 2022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463,741.81 万元人民币,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30,886.73 万元人民币;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
4,298,517.79 万元人民币,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936,933.82 万元人民币。
以上数据出自《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东方明珠系公司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6.3.3条的规定,东方明珠及其控股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东方明珠及其控股公司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收入情况较为稳定,财
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与东方明珠及其控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为销售产品、采购会员及内容共享等相关服务费用,不存在形成坏账风险。

    上述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

    关联销售、采购:公司向上述关联人销售或采购产品时,具体产品、设备、规
格、要求等由订货通知单确定,价格按双方确认的含税价格表执行,定价原则为市
场价格,结算时凭发票结算。

    提供劳务: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
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是参照同区域的市场价格而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尚未就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签署协议,将根据实际需求,与关联人根
据市场价格签订相应的合同协议后实施交易。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销售产品及产品服务、采购产品、提供劳务服务、接受劳务
服务等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市场
经营规则进行,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能够充分利用
关联双方的产业优势,发挥产业链的作用,降低生产成本,扩大双方业务规模。交
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
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相关材料,经审查,认为:公司 2023 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
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
要,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情况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
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顾伟先
生、田培杰先生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