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榈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10-20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16-129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八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10 月 13 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会
议于 2016 年 10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9 人。
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由吴桂昌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以及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
降低融资成本,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
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范指引》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向中国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拟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
2、发行时间: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及市场发行情况,在注册额度及有效
期内分期择机发行。
3、发行目的: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募集的资金将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生产
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及偿还有息债务;
4、发行对象:本次申请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
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5、发行利率: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6、发行期限:本次发行期限为不超过 270 天,可分期发行。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
融资券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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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监管政策、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
定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等
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超短期融资券发行、上市有关的合同、协议及其他
法律文件;
3、聘请主承销商及其他有关中介机构,办理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申报、上
市流通等相关事宜;
4、办理必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登记手续,以及采取其
他一切必要的行动;
5、 本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
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银行间市
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项目开展的需要,同意在海南省海口市设立控股子公司“海口棕岛
项目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海口棕美项目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
项合计投资金额约 22,048.28 万元。
《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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