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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棕榈股份: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6-10-26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16-132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林从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吴涓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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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3,371,703,713.14               12,245,058,801.16                           9.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252,511,482.75                4,153,427,581.40                           2.39%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207,058,201.61                       37.01%       2,659,138,634.63                 -11.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511,374.78                    136.13%         84,903,865.10                 123.15%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2,448,352.89                    113.86%         60,874,707.45                   71.84%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281,259,014.43                  69.61%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133.33%                   0.06                1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                  133.33%                   0.06                1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77%                     2.80%                  2.02%                   1.08%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股)                                                                              1,376,996,500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0.0236                            0.061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89,722.7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1,185,738.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19,792,561.2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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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586,500.8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0.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4,335,673.7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16,689.69

 合计                                                                         24,029,157.6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
 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
 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
 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19,291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吴桂昌                   境内自然人          13.54%        186,508,655          145,506,490 质押               114,600,000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8.33%        114,770,000           25,000,000
公司

赖国传                   境内自然人           4.98%            68,592,993        31,250,000 质押                30,925,923

广东辉瑞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54%            62,500,000        62,500,000 质押                61,851,846

林从孝                   境内自然人           3.54%            48,756,498        48,754,873 质押                48,750,000

林彦                     境内自然人           2.93%            40,300,551        30,225,411 质押                29,606,522

张辉                     境内自然人           2.27%            31,250,000        31,250,000 质押                19,375,000

吴建昌                   境内自然人           2.08%            28,600,065        15,780,433 质押                16,450,000

吴汉昌                   境内自然人           1.97%            27,060,865                  0

安徽安粮控股股份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3%            15,625,000        15,625,000
公司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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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89,7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9,770,000

吴桂昌                                                                  41,002,165 人民币普通股          41,002,165

赖国传                                                                  37,342,993 人民币普通股          37,342,993

吴汉昌                                                                  27,060,865 人民币普通股          27,060,865

吴建昌                                                                  12,819,632 人民币普通股          12,819,632

林彦                                                                    10,075,140 人民币普通股          10,075,14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9,975,000 人民币普通股           9,975,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
消费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                                           7,282,905 人民币普通股           7,282,905
券投资基金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信
鑫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3,3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300,000
基金

杨明月                                                                   3,277,000 人民币普通股           3,277,000

                                    1、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中,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赖国传、吴桂昌、林
                                 从孝、林彦、吴建昌、吴汉昌为公司发行前股东。
                                    2、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中,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赖国传、吴桂昌、张
                                 辉、广东辉瑞投资有限公司、安徽安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参与了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发行股票认购,股份锁定期为 2015 年 2 月 13 日至 2018 年 2 月 12 日。
明
                                    3、因公司董事、总经理林从孝为广东辉瑞投资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故
                                 公司与广东辉瑞投资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4、吴桂昌、吴建昌、吴汉昌三人为同胞兄弟,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
                                 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 股东杨明月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务情况说明(如有)               2,770,000 股,普通证券账户持股 507,000 股,合计持有 3,277,0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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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预付账款较年初增长503.56%,主要是报告期内向广东华银集团支付合作意向款所致。

    2、应收利息较年初下降99.27%,主要是报告期内利息收回所致。

    3、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长151.54%,主要是报告期内新增合并子公司桂林棕榈仟坤文化
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所致。

    4、投资性房地产较年初增长83.18%,主要是报告期内子公司棕榈设计有限公司将其自有
办公楼出租所致。

    5、长期股权投资较年初增长123.79%,主要是报告期内投资上海云邰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所致。

    6、在建工程较年初增长1053.36%,主要是报告期内孙公司贵安新区棕榈文化置业有限公
司实施项目建设所致。

    7、开发支出较年初增长466.93%,主要是报告期内子公司广州园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
棕榈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增加了研发投入所致。

    8、应付票据较年初下降53.96%,主要是报告期内票据到期承兑所致。

    9、预收账款较年初增长49.59%,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工程项目预付款增加所致。

    10、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下降45.90%,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了上年计提的工资薪酬所致。

    11、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增长645.58%,主要是报告期内孙公司贵安新区棕榈文化置业有限
公司收到贵安新区文化旅游投资集团生态城镇项目往来款所致。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增长276.17%,主要是报告期内从长期借款重分类至
一年内到期的借款增加所致。

    13、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下降100.00%,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偿还短期债券2亿元所致。

    14、应付债券较年初增长64.02%,主要是报告期内期内公司发行债券资金到位所致。

    15、递延所得税负债较年初增长112.44%,主要是报告期内确认投资利息递延税费增加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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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16、递延收益较年初增长498.00%,主要是报告期内孙公司贵安新区棕榈文化置业有限公
司收到政府补助资金2200万元所致。

       17、股本较年初增长150.00%,主要是报告期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18、资本公积较年初下降35.58%,主要是报告期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19、其他综合收益较年初增长49.13%,要是报告期内汇率变动所致。

       20、少数股东权益较年初增长65.97%,主要是报告期内新增合并公司桂林棕榈仟坤文化
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二)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下降142.64%,主要是报告期内应国家营改增政策的要求,
将未能抵扣的营业税发票一次性抵扣完成所致。
    2、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上升183.46%,主要是报告期内参股公司净利润增加所致。
       3、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上升584.86%,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确认应收账款债务重组利
得及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4、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上升113.29%,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终止了部分苗圃土地的租
赁,支付了补偿金所致。
       5、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上升123.15%,主要原因是:(1)受国家营改增的
政策影响,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下降;(2)公司对外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
       (三)现金流量变动情况及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上升69.61%,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采取各种
有效措施,加强了应收账款、工程投标保证金等各种款项的回收,营业回款总额较上年同期
相比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65.32%,主要是上年同期完成公开发行
股票及中期票据,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01.83%,主要是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投
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均较上年同期下降的综合影响
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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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1)2011年5月13日,公司与聊城市人民政府签署了《聊城徒骇河景观工程投资建设合同》,
合同工程款总价暂定为170,000.00万元。
    A.2012年6月11日,公司与聊城市徒骇河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聊城徒骇河景观工程
示范段实施协议》,合同金额15,000.00万元,聊城市徒骇河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是聊城市人民
政府授权委托,代表聊城市人民政府与公司签订徒骇河景观工程分段投资建设合同。目前该
项目协议正在履行中,截至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12,493.50万元。
    B.2013年7月16日,公司收到与聊城市徒骇河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聊城徒骇河景观
工程实施协议(第二期)》,合同款暂定为人民币9,600.00万元;《聊城徒骇河景观工程实
施协议(第三期)》,合同款暂定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合计金额24,600.00万元。目前该
项目协议正在履行中,截至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19,135.26万元。
    C.公司与聊城市徒骇河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聊城徒骇河景观工程实施协议(第四
期)》,合同款暂定为人民币22,800.00万元。目前该项目协议正在履行中,截至报告期末,
实现营业收入16,060.32万元。
    截止报告期末,聊城徒骇河景观工程项目合计实现营业收入47,689.08万元。
    2)2012年12月6日,公司与从化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城乡园林景观及基础设施建设战略合
作协议》,协议金额约80,000.00万元人民币。
    A.2013年6月13日,公司与从化市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签署《从化市风云岭主题公园建
设工程一期(市民广场、人工沙滩)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2,446.32万元;截至
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2,217.65万元,该合同已履行完毕。
    B.2013年7月18日,公司与从化市林业局签署《增从-街北高速互通立交从化白田岗出入
口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663.45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710.72万
元,该合同已履行完毕。
    C.公司与从化市林业局签署的《从化市街口城区流溪大桥段生态景观林带建设设计施工
总承包合同》,合同款暂定为人民币1,399.8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1,105.96
万元。
    截止报告期末,上述项目合计实现营业收入4,034.3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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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13年5月17日,公司与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和潍坊滨海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商务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共同签署了《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
发区中央商务区景观工程BT项目合作协议》。工程投资概算约77,596.21万元,由铁汉生态、
棕榈园林共同作为本合同的主办人和总承包人,工程运作各占50%,公司实际工程总额为
38,798.10万元。2013年5月17日,公司与铁汉生态共同投资成立“潍坊棕铁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现投资收益8,056.61万元。
    4)2013年6月9日,公司与鞍山市城市建设管理局签署了“兴业环城大道绿化设计施工项
目一期”《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合同书》,其中设计合同金额为799.30万元,施工合同金额为
42,437.66万元,合计合同金额为43,236.96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34,735.37
万元。
    5)2013年7月26日,公司与五华县人民政府签署了《广东五华县琴江流域生态景观及配套
设施建设BT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本协议金额约人民币50,000万元。
    2013年10月,公司与五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签署了《广东五华县琴江流域生态景
观及配套工程建设-移交(BT)合同》,合同金额为39,727.05万元。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
实现工程营业收入27,217.32万元,设计收入572.17万元,投资收益3,199.06万元。
    6)2014年8月16日,公司与鞍山市汤岗子新城大配套工程建设指挥部签署了《建国大道(鞍
海路与建国大道交叉点至大屯老道)第一标段景观工程施工合同》、《鞍山市鞍山路(通海
大道至汇园大道)四标段景观工程施工合同》,合计合同金额为17,865.72万元。截至报告期
末,实现营业收入14,362.71万元。
    7)2014年12月30日,公司与郑州新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签署了“郑东新区龙湖生
态绿化建设(一期)等项目施工一标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17,526.35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14,138.45万元。
    8)2015年4月,公司与漯河市人民政府签署了《漯河市沙澧河开发二期工程PPP模式战略
合作框架协议书》,本合作项目总投资规模约40亿元。截至报告期末,双方尚未有签署具体
合作合同。
    9)2015年5月,公司与梅州嘉应新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梅州城区半岛滨水公园工程项
目设计和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14,304.96万元;签署了《梅州城区马鞍山公园工程项
目设计和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20,563.38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共实现营业收入
9,769.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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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015年4月,公司与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政府签署了《保定市生态景观及基础设施建设
战略合作协议》,项目总投资规模约20亿元,截止报告期末,双方尚未签署具体的合作合同。
    11)2015年7月13日,公司与湖南省吉首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吉首市项目建设战略合作框
架协议》,合作项目总投资规模约20亿元。
       A、2015年10月31日,公司与吉首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签署了《吉首市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园
林城市园林绿化建设项目设计和施工总承包合同(EPC)》,合同金额8,000万元,其后签署
了《补充协议》,金额3,538万元,合计金额11,538万元。
    目前该项目协议正在履行中,截至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11,198.12 万元。
    B、2016年7月12日,公司收到“吉首市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园林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二期工程
PPP项目”的《中标通知书》,项目总投资59,557.37万元,并于2016年9月签署了《吉首市创
建国家级和省级园林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二期工程PPP项目项目公司合资经营合同》、《吉首市
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园林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二期工程PPP项目特许经营合同》,截止报告期末,
公司确认收入6,553.50万元。
    12)2015年8月,公司与江油市人民政府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项目总投资规模
为人民币20亿元。截止报告期末,双方尚未签署具体的合作合同。
    13)2015年10月15日,公司与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时光太湖项目战
略合作框架协议书》,项目总投资规模约40亿元。截止报告期末,双方尚未签署具体的合作
合同。
       14)2015年12月4日,公司与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签署了《畲江园区服务配套项目及梅
县区城市扩容提质工程PPP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项目合同》,项目投资金额
为14.22亿元。截止本报告期末,项目尚未确认收入。
    15)2016年2月27日,公司与芜湖县人民政府签署了《芜湖县旅游生态景观及基础设施建
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项目总投资规模15亿,截止报告期末,双方尚未签署具体的合作合
同。
    16)2016年3月18日,公司与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政府签署了《淮安市淮安区盐晶堡文旅开
发PPP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项目总投资规模为人民币16亿元,截止报告期末,双方尚未
签署具体的合作合同。
    17)2016年4月29日,公司收到与梅州市人民政府签署的《梅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及生态城镇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本合作项目总投资规模100亿元,截止报告期末,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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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尚未签署具体的合作合同。
    18)2016年6月3日,公司收到“雨花区道路品质提升工程项目(PPP模式)”项目的《中
标通知书》,中标金额为5亿元,截止报告期末,双方尚未签署具体工程施工合同。
    19)2016年5月,公司与赣州市人民政府、幸福时代生态城镇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赣州
市人民政府与棕榈股份、幸福时代关于打造时光赣州、乡愁赣州、三江口环境改造项目的战
略合作框架协议》,本合作项目总投资规模42.5亿元,截止报告期末,双方尚未签署具体的
合作合同。
    20)2016年7月,公司与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项目投资
约50亿元人民币,截止报告期末,双方尚未签署具体工程施工合同。
    21)2016年7月,公司与成都市青羊区建筑工程总公司被确认为“白云区南湖公园建设项
目总承包(设计与施工)”项目的联合中标单位,项目总投资约56,207.84万元。截止报告期
末,已签署《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公司已确认收入29,260.11万元。
    22)2016 年8 月17 日,公司收到“海口市国兴大道等5 条道路景观提升工程PPP 项目”
的《成交通知书》,项目投资总额约22,288.20 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双方尚未签署具体工
程施工合同。
    23)2016年9月26日,公司收到“海口市主城区重要道路景观提升工程PPP项目”的《成
交结果公告》,项目投资总额为111,319.53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双方尚未签署具体工程施
工合同。
    24)2016年10月14日,公司收到“海口国家高新区美安科技新城一期公园绿地工程和美
安中心公园PPP项目》的《成交通知书》,确认公司为该项目的社会资本方,项目投资总额
23,539.58万元。目前,双方尚未签署具体工程施工合同。

  (二)公司2015年度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1)2016年8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
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0954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
请文件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二次反馈意见。
   (2)2016年9月6日,鉴于目前募投项目相关备案、审批手续仍在进行中,公司已向中国
证监会提交了延期回复反馈意见的申请, 申请延期至2016年11月15日内对《二次反馈通知书》
进行回复。

    (三)2016年公司债发行在报告期内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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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16年9月20日,公司公告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
 集 说 明 书 、 发 行 公 告 等 相 关 文 件 , 详 见 公 司 于 2016 年 9 月 2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16年9月22日,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7.8亿元公司债券(第二期),每张
 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期限为5年(第3年末设发行人调整票面
 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利率5.85%,此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
 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16年付息
         2016年9月2日,公司发布《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16年付息公告》,公司于2016年9
 月12日支付公司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5 棕榈园林MTN001,债券代码:101564037)2015年9
 月10日至2016年9月10日期间的中期票据利息。

     (五)公司2015年度短期融资券兑付情况
         2016年7月28日,公司发布《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付息兑付公告》,公司于2016
 年8月8日兑付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债券简称:15棕榈园林CP001,债券代码:
 041564059),总兑付金额2亿元。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
作承诺

                                               在发行人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董事、监事、高级                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                任职董事、监
首次公开发行   管理人员吴桂昌、                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                事、高级管理人
                                                                                2010 年 06
或再融资时所   林从孝、林彦、杨 股份限售承诺   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                员期间及离职     严格履行
                                                                                月 10 日
作承诺         镜良、丁秋莲、林                向证券交易所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                后十八个月内
               满扬                            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有效
                                               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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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
                                                 五十。

                                                 除棕榈园林及其控制的企业外,本
                                                 人目前没有其他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企业。本人目前未私自承接园林工
                                                 程业务,或与其他棕榈园林及其控
                                                 制企业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将来也
                                                 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
                                                 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
               公司控股股东、实                  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                 任控股股东、实
                                                                                   2010 年 06
               际控制人吴桂昌、避免同业竞争      或间接参与任何与棕榈园林及其控                 际控制人期间      严格履行
                                                                                   月 10 日
               吴建昌、吴汉昌                    制的企业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                 有效
                                                 业务或活动。如本人或本人所控制
                                                 的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棕榈园林
                                                 及其控股企业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
                                                 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人将
                                                 立即通知棕榈园林,尽力将该商业
                                                 机会给予棕榈园林,以确保棕榈园
                                                 林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吴桂昌、赖国传、
               南京栖霞建设股
               份有限公司、广东
                                                 本人/公司承诺自棕榈园林本次非公
               辉瑞投资有限公
                                                 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司、张辉、张春燕、
                                                 之内,不上市交易或以其他方式转                 2015 年 2 月 13
               北京达德厚鑫投                                                      2015 年 02
                               股份限售承诺      让本次认购的棕榈园林非公开发行                 日-2018 年 2 月 严格履行
               资管理有限公司、                                                    月 13 日
                                                 股份,亦不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公司                12 日
               安徽安粮控股股
                                                 认购的上述股份,也不由棕榈园林
               份有限公司、福建
                                                 回购本人/公司认购的上述股份。
               华兴润福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
               伙)

股权激励承诺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现
                                                 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的前提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
                                                 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 2012 年 08
               公司               分红承诺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其他对公司中                                     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月 06 日
小股东所作承                                     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
诺                                               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情
                                                 况拟定,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根据《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股
                                                                                  2014 年 05    2014 年 5 月 26
               公司               利润分配承诺   东回报规划(2014-2016)》的规定:                                严格履行
                                                                                  月 26 日      日-2017 年 5 月
                                                 (1)现金分配的条件和比例:公司
                                                           12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               25 日
                                       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
                                       后利润)为正值;审计机构对公司
                                       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且公司无重大投资
                                       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
                                       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
                                       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2)股
                                       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在确保最低现
                                       金分红比例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
                                       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董事会认
                                       为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
                                       时,可以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
                                       预案。在满足公司利润分配条件的
                                       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
                                       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
                                       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
                                       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承诺是否按时
                  是
 履行

 如承诺超期未
 履行完毕的,应
 当详细说明未
                  不适用。
 完成履行的具
 体原因及下一
 步的工作计划


  四、对 2016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2016 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万元)                      10,000    至                   15,000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1,146.1

                                                2016 年度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PPP 项目逐步落地实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施,生态城镇业务有序推进。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13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
2016 年 08 月 18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年 8 月 18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
2016 年 09 月 08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年 9 月 8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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