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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棕榈股份: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6-11-09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16-136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出现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11 月 8 日(星期二)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 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 7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11 月 8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16 号富力盈盛广场 B 栋 25 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桂昌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48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586,544,54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2.5960%。其中,现场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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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6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583,947,98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2.407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2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
股份数 2,596,56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886%。
    2、公司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事务所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
结果如下:
    议案:《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 为: 同意 584,173,888 股,占 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 数的
99.5958%;反对 2,366,16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34%;弃
权 4,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8%。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王萌律师、李洪涛律师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经验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
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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