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榈股份: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2016-12-14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16-157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3 日
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吴桂昌先生函告,获悉吴桂昌先生所持有本
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及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被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部分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一大股 本次质押占其
股东名称 质押股数 质押开始日期 质权人 用途
东及一致行动人 所持股份比例
广州证券股
吴桂昌 是 42,620,000 2016-12-07 22.85% 个人融资
份有限公司
合计 - 42,620,000 - - 22.85% -
2、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2015 年 12 月 29 日,吴桂昌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高管锁定股
12,83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 4,800,000 股质押给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于 2016 年 5 月 5 日实施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每 10 股转增 15 股后,原质押高
管锁定股数量变更为 32,075,000 股,原质押无限售流通股数量变更为 12,000,
000 股),股份质押期限自 2015 年 12 月 29 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止。相关质押情况详见 2015 年 12 月
31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股东部分股权
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32)。
(2)2016 年 1 月 28 日,吴桂昌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高管锁定股 1,000,000
股质押给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5 日实施 2015 年度权益分
派,每 10 股转增 15 股后,原质押高管锁定股数量变更为 2,500,000 股),股份
质押期限自 2016 年 1 月 28 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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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止。相关质押情况详见 2016 年 1 月 30 日刊登于《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6-011)。
2016 年 12 月 12 日,吴桂昌先生已将上述质押股份全部解除质押,相关解
除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吴桂昌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 186,508,655 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的 13.54%。本次部分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后,吴桂昌先生累计质押本
公司股票 92,045,000 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49.35%,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6.68%。
二、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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